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精神,从12月1日起,在全国启动第二批“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并从明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家电下乡”。
启动第二批“家电下乡”试点,乃至从明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在目前我国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家电下乡”本身。据测算,我国农村2亿多户家庭,即使农村家电普及率仅提高1个百分点,每种家电也可以增加200多万台的需求。而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带动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约2.5个百分点。而对于农民来说,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以按产品价格的13%由国家给予财政补贴。因此,家电下乡,利国利民。 但如何搞好家电下乡工作,如何让家电下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扩大内需,给农村家庭带来真正的实惠,这是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参与家电下乡中标的90家生产企业和57家流通企业应该充分考虑的问题。而要做好这项工作,除了“家电下乡”之外,更重要的还应有其他的“三下乡”配套。 一是投资与技术下乡。这解决的是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致富的问题;同时也是解决农民购买力的提高问题。虽然“家电下乡”产品给了农民13%的优惠政策,但这需要农民买得起才行。虽然在富农方面,国家提高了粮食的收购价格,甚至给农民以补贴,但依靠种田是很难让农民富裕起来的,还必须因地制宜,发展其他的产业。因此,在家电下乡的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的企业单位,能够给各地的农民带去一些合适的投资项目,或者给农民们带去一些技术,充分发挥各农村的优势,尤其是农民工们的一技之长,以增加农民的收入,让农民走上致富的道路,这对于“家电下乡”的推广,显然更具积极意义。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服务下乡。我国政府提出的4万亿投资,其中的重点之一就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饮水安全工程、完善农村电网、扶贫开发等。此举是非常英明的。如果电力没有保证,家电如何使用?如果没有自来水供应,妇女们就只能到村口的池塘去洗衣服,那还要洗衣机干什么呢?而且,手机信号不好,网络常常不通,那手机也就变成了一块废铁,要它又有何用?此外,电费涨价、水费涨价,闭路电视费用涨价,农民们敢不敢买家电、用家电呢?所以“家电下乡”,这些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措施都应跟着一并下乡。 三是售后服务下乡。家电产品是耐用品,老百姓买一件不容易,买了家电也要用上好多年。城市里,市民们的家电坏了,可以找商店、找家电维修中心。可农村家庭的电器坏了找谁来维修?所以家电下乡了,售后服务也一定要下乡,为农民排忧解难,让农民们买得放心。如果没有售后服务下乡作保证,农民还要你家电下乡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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