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公开千亿中央投资项目信息
    2008-11-25    祝俊初    来源:中国青年报

    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今年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已出台紧急落实工作方案,重申资金投向和安排原则,其中明确指出:严禁用于“高污染和高能耗”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和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新华社11月23日)

    俗话说,好钢用在刀刃上。这千亿元投资投向上是否恰到好处,不仅决定短期解燃眉之急的实际效果,而且对长期陆续跟进的投资有示范作用。
    此前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已组建了24个检查组,将分赴各省区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于11月21日召开了出发前的动员会,根本目的就在于防止千亿元中央投资被用得走样变形、背离初衷,这是对人民利益、国家利益高度负责的体现。而立足全局的宏观国计,终会落脚成微观民生。用好千亿元中央投资,既是国家层面的要求,也是公众层面的期望。作为关注政府投资的普通公民,我建议政府公开千亿元中央投资项目。
    根本上讲,将千亿元中央投资项目向社会公开,是民主与法治的应有之意。这样的公开,不仅在于尊重公众的知情权,更在于落实公众的监督权,公众知晓一个个项目的情况,看得见一笔笔资金的流向,就能及时发现有无违反规定的“两高”、重复建设、楼堂馆所之类的项目,与中央派出的检查组形成上下合力的监督局面。
    具体而言,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中,符合“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或符合“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行政机关都应当主动公开。而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便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千亿元中央投资项目的信息,就在政府应当主动且重点公开的范围内。
    公开的方式,总体上应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鉴于千亿元中央投资整体规模大、所有项目有共同性质要求和共同目标指向,每个项目从规划起到建成止有一个环环相扣较长的过程,同时考虑到网络传播的及时、方便、低成本、互动性强、易动态跟踪等好处,建议强化政府网站作用,制作独立专题,将平台设在中国政府网。
    公共财政应遵循“玻璃钱柜”理论,同样适用于千亿元中央投资的“用快用好”。只有信息公开、操作透明,才能有效监督、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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