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消费需要从更高层面来看待
    2008-11-05    作者:储著胜    来源:证券时报

  在出口受到阻碍的情况下,为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扩大内需便成了我国当前一项重要的政策选择。其中消费的增长状况如何,将直接影响到经济增长的速度。

  如果把经济增长作为一个奋斗目标的话,那么,提高消费就是其实现的一种手段和途径。但如果从社会主义国家的终极目标来看,情况又正好相反:经济增长只是为了保证更加充分的就业、提供更加丰富多采的产品和服务、创造更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最终是为了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国民物质和文化消费的需求。这就是说,经济增长只不过是提高国民消费的一种手段和途径而已。
  正因如此,在制定提高消费的政策措施时,政府部门就不能短视,而应该有更加根本的策略和更加长远的安排。
  首先需要彻底改变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所存在的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不公平主要表现在,农业和农民收入长期处于偏低水平;行业之间存在着较大的收入差异,垄断行业收入水平过高;企业存在着当权者收入超分配的现象;等等。不合理主要表现在,消费在国民收入当中所占的比例过低,目前只有35%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水平。
  要改变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改革,如打破不合理的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终结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之中的比例等。其中每一项改革都并非易事,都需要有关方面进行周密的部署和安排,另外还需要选择合适的时机。
  提高消费还需要大规模地减税,特别是要大力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中小企业在解决社会就业方面有着非常突出的贡献,它们是保障国民消费的一支重要力量,政策对它们进行适当扶持是很有必要的。减税无疑是一个非常直接、有效的手段,它可以增强中小企业的生存能力,确保更多的劳动者有机会就业,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政府部门就应该尽量回归到“守夜人”的角色当中。如此,也就要求政府把更多的资源和财富从自己手中转向于民间,实现“藏富于民”。减税正是为了这一目的。只有社会民众有了更多的收入和财富,提高国民消费才会有现实的基础。
  要提高国民消费,还需要把我国财政真正转型为公共财政,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在医疗、保险、教育、安居房等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的支出。目前我国政府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上还做得非常不够,这就使得国民不得不把自身收入的相当一部分用于这些方面,结果就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国民的消费资金,使其消费能力相应降低。因此,要提高国民消费,就必须让公共财政的本色得到充分体现。政府对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得越充分,国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就越多,其消费水平也就越高。
  提高消费,不仅指量的增长,还包括质的提高,而这又涉及到多种因素,如产品和服务的品质、消费的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等。目前牛奶、鸡蛋等食品存在的三聚氰胺问题,充分暴露了我国消费品方面所具有的深刻缺陷,同时也反应出我国消费者所面临的恶劣消费环境。不良产品和服务的泛滥,一方面反映了一些企业和个人道德良心的严重缺失,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政府部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工作任重道远。对此,我们一定要通过完善法律、严格执法的方式加以惩处和防范。只有有了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再加一个健康安全、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国民消费的提高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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