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直接招商的发展模式应当结束
    2008-09-26    甘肃 瞿方业    来源:经济参考报

  9月16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旗帜鲜明地叫停长三角恶性招商竞争的局面,“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实行相对统一的土地、税收政策,营造公平、开放的投资环境。”(9月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

  长三角恶性招商竞争就是在招商过程中争相压低土地价格,在税收方面想方设法给商家以优惠。长三角招商的恶性竞争,是国内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一个缩影。当下许多地方为了招商引资甚至搞“全民皆兵”,几乎所有官员都有招商任务,还将招商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一些地方还制订出奖励措施,鼓励招商。
  地方政府之所以如此重视招商引资,根本原因是对惟GDP的政绩考核体系,只要当地经济上去了,官员就可以得到正面评价,就会得到升迁机会。在这根政绩指挥棒下,许多地方政府就“赤膊上阵”,大批派出官员去招商引资,从发达地区到国外,都有招商官员的影子。
  政府官员直接出面招商,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经济发展到一定规模和阶段后,则会引发许多社会问题,招商引资过程中引发的恶性竞争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让政府的职责模糊,造成权力的扭曲使用,当下一些地方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群体性事件,环境保护问题,都和官员主导招商的发展模式不无关系。
  为了吸引有限的资本前来投资,完成招商任务,地方官员必然会在个人的政绩等利益驱动下,和商家走得很近,就会千方百计为商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土地征用、劳动用工等方面尽量满足商家的要求,从而和商家站在一起。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指出的一些地方官员“将为人民服务异化成为老板服务”,正是对这一现象的经典概括。
  政府主导的招商模式,正是当下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一些官员为污染企业提供保护,在劳资纠纷中始终站在企业一边,在土地征用方面出动公安等公共机关为企业保驾护航,都无不是这种发展模式所引起的乱象的延伸。可以说,当下政府部门对企业放松监管,致使一些企业一再引发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事件,都无不与当下官员主导发展经济的模式息息相关,这种模式让官员放弃其本应坚守的职责,难以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公平的服务,造成大量社会不公。因此,不仅要结束当下招商引资的乱象,更要结束官员直接招商引资的模式,让官员彻底退出经济领域。
  发达国家也招商引资,但是他们的做法一般是由商会等机构具体来组织进行,政府与商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很清楚,绝不会错位,决不会越俎代庖,更不会因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而造成政府监管身份的模糊和丧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经济领域里,政府的身份就是监管者,是规则的制订者,是要完善市场规则与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而不是直接参与到招商引资等具体经济活动。如果要招商引资,政府也只能通过提供的良好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法治环境来吸引资家前来投资,而不是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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