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23日正式出台一项立法建议,再度对欧盟范围内的手机文字短信漫游费实施限价,降幅高达六成。
本以为手机资费不尽合理是中国的专利,现在才知道,国外包括一些欧洲发达国家的各种手机漫游资费,同样高得离谱。 细心的人不难发现,欧盟委员会在对待漫游资费方面,总是先礼后兵。一开始先是回头警告,在苦口婆心的劝告不能奏效的情况下,最后拿出“立法”这个制胜“杀手锏”。 譬如,在对待手机漫游费方面,早在2000年,欧盟反垄断监管部门就已开始调查,并对德国和英国的运营商提出了滥用垄断地位指控。2004年底,欧盟联合其成员国电信主管机构全面展开调查,并于2006年5月做出了“手机漫游费过高、缺乏正当性”的结论。由于屡次警告无效,欧盟执委会最终掷出了立法“大棒”,逐渐平息了这场手机漫游风波。 现在,欧盟委员又把矛头指向手机文字短信漫游费,并再次动用制胜法宝——立法。 欧盟强行用立法方式干预的做法,这让已习惯“市场主导”的国人大开眼界。反观国内,我们的电信资费何日走到合理,依旧没有明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尽管今年年初在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的主导下,对漫游费上限进行评估,但是,由于受到行业垄断和部门利益的掣肘,漫游费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不尽合理公平。 除手机漫游费外,还有为公众所诟病的月租费。电话月租费是计划经济下行政审批权的产物,没有经任何法定程序,而这个月租费已经延续了近30个年头。2004年底,中国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总数突破5亿用户,至今全中国仅电话“月租费”一项,一年就获利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有人就此算过一笔账:中国移动电话近10年的“月租费”一项,总额超过10000多亿人民币。 此外,还有饱受争议的手机双向收费。虽然消费者早就“恨之入骨”,但电信部门依然对不合理的收费“情有独钟”。 说到底,国内之所以单向收费“渐进”了十年不彻底,以及月租费、漫游费的雷打不动,其根源在于没有规矩约束。俗话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想,所谓没有规矩,就是我国没有像欧盟委员会那样,动真格,用立法的路径,向不合理的电信资费“宣战”。 因此,笔者觉得,要想使国内电信资费早日步入合理化,不妨大胆借鉴欧盟经验,通过立法控制的方式,先给国内各通信运营商几个月降低资费的
“自律期”,如果没有效果的话,再推出强制限价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