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和“托市”有违契约精神
    2008-09-10    刘彦    来源:新京报

  房地产企业巨头万科率先在上海和杭州两城市降价,上海某些楼盘的价格已经比最高点时跌去了三分之一。(9月8日《中国房地产报》)

  与股民停留在呼喊“救市”的状态不同,上海杭州两市的购房者,以退房行动来表达他们的愤怒。而在西安,市政府则用补贴购房者的手段为房地产商托市。(9月7日《华商报》)与此相比,在沪市跌穿2200点之际,股民没有“退股”,显得很克制。
  表面上看,市民退房与市政府托市没有直接的联系。甚至,退房的市民也许会博得更多同情,但就其本质而言,这两方面的行为都肇因于脆弱的市场理念不敌强悍的道德逻辑。这也再次说明了,立基于契约精神基础之上的诚信时刻面临挑战。
  退房这种明显的违约行为能够大范围发生,说明一些人社会诚信与契约精神的缺乏,或者,遵守合约的利益远超违约的成本,机会主义的违约行为就此产生。
  契约精神的基础是财产权利。一个人不管购买了股票也好、房子也罢,肯定不愿意被人偷窃或抢劫。为了避免明目张胆的抢劫和战争的发生,人类用极高的智慧发明了契约。契约的秘密,就在于有了一纸契约和立基于契约之上的诚信之后,抢劫、偷窃、战争甚或杀人就可以一定程度地得到避免。契约的存在,在大大提高了违约成本(依法受到制裁)的同时,遵循契约精神都应该是最起码的商业道德要求,也是整个社会文明健康发展的基石。
  契约精神同样也适用于政府。政府向公民提供均等化服务即对市场交易双方公平对待,是市场精神得以贯彻的前提。在扮演契约双方的守护人和执法者角色的同时,政府也与全体公民签订了均等化服务的契约。无论是购房者、卖房者还是股民和大小非,都应该在平等的基础上,作为交易的双方得到均等的保护。否则,必然不能取信于民,也违反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均等化契约精神。
  在这个基础上观察,西安市用补贴购房者的手段为房地产商托市,破坏了市场的基本公平,用这种手段干预市场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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