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费”督察的四点细节提醒
    2008-09-08    王石川    来源:广州日报

   9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已停止收取“个体工商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9月8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将通过暗访的形式对全国停收“两费”的情况进行督察(9月7日《京华时报》)。

    做好“两费”督察,笔者有四个细节提醒。
    其一,既然是暗访,何须大张旗鼓?
    其二,既然是全国性的暗访,哪来那么多人力成本?全国到底有多少工商所,又有多少市场?笔者手中没有翔实的数据,但必然是天文数字。如此督察,就只能有两种可能,要么是走马观花,潦草行事,要么是以点带面,顾此失彼。
    其三,老子查儿子,下的决心到底有多大?单向度自上而下地查访,不能说毫无收益,但基于现实经验,这样的督察往往是老子打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外人看着雷声隆隆,内部人则心照不宣。就监督而言,同体监督也往往难见大的疗效,往往是到最后高抬贵手,不了了之。
    其四,暗访之后,如何惩处?观诸见报消息,关于暗访后的惩戒措施,付之阙如,相关方面的信息大多语焉不详。这就使人疑问,关于工商部门开展的自查、自纠和检查,下文何时分解?能否披露出来?
    但愿有关方面对上述几点已有足够准备,切实督察出实效来,笔者的“提醒”纯属多余。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