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税抑大扬小需要组合拳
    2008-09-01    作者:王政    来源:人民日报

  9月1日,新版汽车消费税正式实施。与2006年4月1日实施的旧版汽车消费税相比,此番消费税调整的亮点是在大幅上调大排量车税率的同时,将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一升一降之间,政府“抑大扬小”的鲜明态度显露无疑。

  不过,自8月13日消息宣布以来,消费税调整对汽车市场的影响,却并没有人们预想中的那样直接有效。从媒体报道中,我们看到的大多是宝马X5等大排量汽车提前涨价、消费者争相抢购的消息。而对于小排量车,不管是生产企业、经销商,还是消费者,都表示税率调整不会改变现有的市场消费格局。
  于是,针对此次调税,一些业内专家表示出遗憾,并且提出了他们的设想——1.0升以下小排量车消费税应该免征;目前的黄金排量、也是车市份额最大的1.0升—1.6升轿车,消费税也应该适当下调;而25%消费税率的起征点,应该由3.0升降至2.5升……
  其实,单单一个消费税的调整,并不足以立刻对车市产生“抑大扬小”的效果。以1.0升以下小排量轿车为例,目前,国内市场此类车型售价都在5万元以下,即便免征消费税,购买成本最多也就能节省1500元,对消费者产生不了太大的吸引力。至于大排量车,虽然消费税上调后,购车成本增加幅度较大,但是,由于目前这类车型大多是大排量SUV和豪华轿车,消费群体相对狭窄,对价格的敏感程度也相对较低,“抑大”的效果很可能不会十分显著。
  此外,仅仅用排气量来衡量一款车是否节能环保,也并不科学。由于长期不受重视,目前国内1.0升以下小排量车不仅品种稀少,技术上也难称先进,有些车型的油耗甚至比大部分1.3升轿车还要高。国家发改委一位官员就曾表示,之所以没有免征小排量车消费税,就是怕消费者陷入“小排量等于低油耗”的误区。与此同时,随着高效汽油机以及混合动力技术的出现,一些1.8升甚至是1.4升排量的轿车,可以达到2.4升排量的动力性能,而油耗却比同排量普通轿车要低得多,如何在政策上区别对待,也是个问题。
  因此,“抑大扬小”并非字面理解那么简单,其真正涵义,应该是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下,倡导理性消费、科学消费,为节能环保车型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而要实现这个目标,仅靠消费税调整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配合。比如,对小型车实施停车费优惠、对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车提供补贴、适时出台燃油税、逐步用汽车燃料消耗量替代排气量、公务车采购向节能环保车型倾斜等等。当然,作为生产企业,也应该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速推出节能环保车型的步伐。
  令人欣慰的是,8月,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明确提出“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适时提高并严格执行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建立并实施强制性汽车燃料消耗量申报、公告、标识制度”,“新生产和进口汽车销售时必须在显著位置粘贴燃料消耗量标识”等。一套对公务车采购、企业产品战略都有明显约束和导向作用的“组合拳”,让人们对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充满了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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