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通胀需要积极合理的财税政策
    2008-07-28    郭田勇    来源:上海证券报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实施,上半年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的势头已得到有效遏制,目前的通胀率还处于可控范围。不过,考虑到生产者物价指数(PPI)屡创高点,且PPI通过成本推进传导至CPI通常会有几个月的时滞,因此对未来的通胀预期还难以乐观。同时,我国目前对一些重点商品的价格还存在管制,但这种管制只是短期性、临时性的调控工具,因此,就长期而言,国内物价尤其是能源价格还需进一步理顺,这无疑会带来价格反弹。
    由此来看,我国未来控制通胀的任务依旧严峻,而且相对较高的物价水平有可能成为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社会生活的常态。所以,基于调控社会总需求的货币政策,其从紧的基调不能变。而如何让广大民众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因通胀受到影响,就成为当前一个重要问题。对此,有效发挥财税政策的作用首当其冲。
    事实上,由于汶川地震以及南方洪涝灾害,财政支出已开始大大增加,财政政策已出现了适度放松。全国税收收入上半年同比增长30.5%,这也为未来实施更为积极主动的财税政策创造了条件。在高通胀的背景下,财税政策发挥作用首要之义是如何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实际生活水平。在目前任何政策变动都需要博弈成本的现实下,应考虑更快见效的税收减免政策。
    综合分析当前的经济形势,笔者认为,停征利息税应成为当前财税政策的首选。一年前,国务院决定将利息税由20%降为5%。应当说,当时之所以留了一个5%的“尾巴”,也是考虑到彼时的CPI水平较低、只有3%至4%。时下的通胀率与去年已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当前停征利息税,不仅会使存款负利率的状况得到缓解,有利于稳定通胀预期,也有利于保障广大中低收入者的实际生活水平。我国银行存款的“二八”现象,说明广大中低收入者的平均存款数量都比较小,因此,停征利息税将给他们带来较大的边际收益,会使中低收入者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因通胀而滑落。
    但对于有学者提出“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升至5000元”的观点,笔者难以完全苟同。在笔者看来,月收入能达到四五千元的人士,尽管不属于社会富裕阶层,但食品等基本生活费用的支出在其生活开支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因此当前主要发生在农副产品领域的物价上涨对其实际生活水平不会发生太大影响;另一方面,这类人群的收入往往不是固定的,而且会通过理财等手段将其与CPI挂起钩来,可以剔除CPI上涨带来的资金蒸发。因此,将个税起征点升至3000元或可考虑,5000元的起征标准偏高。
    目前,还需切实发挥财政政策的转移支付功能,可考虑建立与物价上涨相衔接的物价补贴基金,或是将最低生活保障金与物价上涨挂钩,根据市场物价上涨情况,适时适度的直接补贴或调高保障金,确保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
    还须看到,目前的物价上涨对农民的影响或许更大、更严重。现在的农民大多专业种植,除了自己生产的农产品作物之外,其余所需也皆需购买,所以对他们消费质量的影响不言而喻;此外,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不仅要承担生活资料价格上涨带来的负担,而且要承担由于化肥、柴油、农膜等农资价格上升带来的生产资料方面的涨价压力。所谓“肥贵伤农”,农资价格上涨,挫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由于农业周期较长,其造成的副作用可能暂时还不太明显,但从长远来看,不仅会影响到未来农民的收入以及生活质量,甚至会影响到我国的粮食安全。因此,当前要在农村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覆盖面,建立动态机制,随着物价上涨不断提高对农民的保障标准,以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政府还应在基础医疗、基础教育等方面增加对农村的投入,使农民享有尽可能多的公共产品。
    最后需指出,目前我国部分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经营已出现了一些问题,为防止经济出现下滑,通过降低营业税、增加出口退税等手段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提供支持,也是当前财税政策需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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