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A股上市不能操之过急
    2008-07-24    作者:熊锦秋    来源:证券时报

    根据第三次中美经济对话联合情况说明,中方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公司(包括银行)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股票, 最近外资公司冲刺A股上市也是暗流涌动。无庸置疑,外资公司A股上市是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应有的题中之义,但目前A股市场制度还不完善,开放外资公司A股上市可能产生的种种弊端也不容忽视。

  A股市场高度投机将使肥水外流。外资公司到A股上市之前,有的已经在其它股市上市,像汇丰银行早就在香港上市。A股市场有逢新必炒投机惯例,有此烘托新股根本不愁卖,IPO发行市盈率一般都很高,甚至远高于同期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而在其它成熟股市,公司IPO发行都给二级市场折让一定赢利空间,IPO发行市盈率一般较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要低。A股市场即使从去年平均60多倍市盈率开始暴跌并被腰斩,现在的估值水平也不比国外成熟股市低。这样,投资一家相同公司股票,境外股市投资者成本肯定远低于A股市场投资者,比如巴菲特买中石油成本1块多港币,而A股投资者却要花16.7元人民币。同样,A股估值水平过高,也使得外资公司在A股市场再融资时将会轻松获得更多溢价收入。
   A股新股发行的行政管制因素以及退市制度的不健全将使肥水外流。当前A股新股发行并非实行注册制,新股发行核准制度仍然具有行政许可色彩,人为架设的行政篱笆使得A股上市资格成为稀缺资源,也形成了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回报这种权利与义务极不对等的市场特权地位。国内企业甚至很多优秀企业都难以享受到的行政许可红包(上市资格) ,却分配给外资公司来享有,无异于胳膊肘往外拐。而且在A股市场即使公司资不抵债,为避免投资者大面积血本无归,管理层也会好心允许垃圾公司卖壳,很少有公司被彻底终止上市,垃圾公司总能够以一定价格在二板或者三板苟延残喘,甚至形成有的烂股票比好股票价格还高的畸形市场格局。假如一家单纯在A股上市的外资公司,如果外资大股东先把上市公司掏空再接着高价卖壳,我们岂不赔了夫人又折兵,而如果想先拿外资公司开刀来建立退市制度那又凭什么呢?
  外资大小非减持将使肥水外流。A股股票被凭空赋予很高的行政许可价值,二级市场流通股东等于按包含“行政许可价值”在内的市场价买入股票。外资公司A股上市,按照现有制度将来外资大小非连对价都无须支付就自动获得解禁上市权利。大小非作为公司发起人,得到一定创业利润理所应当,不过大小非在目前环境减持,其所获更多属“行政许可价值”,这远超它们为企业所作贡献的应得回报。国企或其它国内大小非得到这样的额外回报虽不公平但毕竟是肉烂了还在锅里,而如果让外资大小非轻松获取巨额“行政许可收益”就毫无道理。目前A股市场本就被大小非减持问题所纠缠不休,难以找到万全之策,再来一群洋大小非凑热闹可就更为棘手了。
  另外,目前A股市场的监管环境与法制环境等诸多方面,也还远不能适应对外资公司开放A股上市的需要。由于A股上市外资公司其业务不可避免有些在境外,要加强监管,最为有效的手段只能是促使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A股投资者披露信息,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本的监管体制。与此相关联,国内还必须有不做假账的高水平专业中介机构、健全的司法制度、个人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和胜诉收费等制度来配套,但非常遗憾这些条件都是A股市场所欠缺的。因此,要么尽快建立并完善这些制度和其它相关制度,要么暂缓外资公司A股上市,否则强行推动只会将国人利益置于风险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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