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断供乃楼市集体责任缺失的恶果
    2008-07-16    作者:冯海宁    来源:燕赵都市报

  深圳房价持续下跌,许多人发现他们过去买的房子其价值正在不断缩水,他们所欠银行的购房贷款,其数额甚至超过了房子现在能卖出的市场价。这便意味着,这些房子已经成了负资产,而一些房主则是选择把房子扔给了银行,当然他们也不再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报今日12版)

  尽管房贷断供只是极端个案,或者深圳现象,但如果继续恶化,就不可避免要形成一股“房贷断供潮”。“房贷断供潮”一旦形成,损害的不仅是开发商、银行的利益,同样买房人会很受伤,政府也不能置身事外。
  虽然政府主导着楼市调控,但楼市的主角不仅是政府,还有开发商、买房人、银行等相关利益主体。也就是说,要想让楼市可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共同努力。然而,深圳房贷断供增多现象表明,这不仅是一方责任缺失,而是集体责任缺失,是各利益主体共同炮制的恶果。
  从表面上看,房贷断供是银行和买房人之间关系破裂,事实上,这种结局的源头在权力部门。作为市场的裁判,权力部门不是来看热闹的,而是制定合理规则以及监督规则执行的。可是,现实表明,不管是制定的规则,还是落实规则的行动,权力部门看起来不像一个合格的裁判。比如,去年10月,房贷新政出台一个多月,而细则却迟迟不见踪影,导致政策“真空”。
  其次,商业银行牟利冲动是房贷断供的直接原因之一。尽管深圳银行业极力否认“千亿房贷断供”,为自己开脱,但是如果房贷断供人群不断增多,即使房贷断供不到百亿规模,对金融安全也是很大的威胁。正是因为各大商业银行为争眼前利益,不顾及风险,才出现今日恶果。这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银行是炒房资金的提供者。据说深圳有七成房子被炒卖,没有银行资金支持,炒房者是不可能得逞的,而房价高与炒作有一定关系,是房贷断供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银行让不具备买房还款能力的人提前买房,导致一些人无力还款。比如,一些银行推行的零首付或者超低首付,就容易滋生房贷断供。
  再次,开发商是房贷断供的“帮凶”。不管是财富积累,还是各种市场行为,都表明开发商难以与房价暴涨、房贷断供割裂开来。此类问题过去论述较多,这里不再赘述。
  最后,买房人同样需要自省。无论是自住买房人,还是炒房人,不理性、存在投机心理是房贷断供的一个主要原因。如果一个买房人量力而行,准确评估自己,完全可以避免问题出现。另外,买房人视违约如儿戏、拿自己未来的信用来赌博也需要反思。
  其实,房贷断供不论是直接责任方,还是间接责任方,都不能逃脱干系。对银行而言,即使开发商也担保房贷,但在目前货币政策紧缩的情况下,开发商尚且都不能保全自己,又如何为银行分担风险呢?因此,银行需要检讨自己,在追求利润之余,是不是更要有维护金融安全的责任?对政府来说,房贷断供现象表明,稳定房价的目标并没有真正实现,自己没有尽到应有的监管责任。对开发商而言,既为楼市一分子,就要考虑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扮演好一个责任商人的角色,而不是自掘坟墓。买房人呢,损失的不仅是首付款,还有重要的个人信用,也就是说,他们的行为既没有对自己的今天负责,也没有对自己的明天负责。
  显然,一个没有责任感的楼市是极其不健康的,也是很让人忧虑的。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