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并明确提出信誉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将推荐改制为村镇银行,以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 我注意到,一些媒体在报道时直接强调:“浙江地下钱庄将合法化,浙江将在国内率先全面试水小额贷款公司。”不可否认,对地下钱庄因势利导,比单纯地封堵要有效得多,与其让它躲在暗处非法经营,不如放它出来规范经营,给它穿上合法的外衣。但是,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招安地下钱庄吗?我认为很难。理由如下: 其一,小额贷款利率无法和地下钱庄相比。我们知道,地下钱庄之所以火爆,与其高得咋舌的贷款利息有关。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监测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温州地区的民间借贷的平均年息在14.124%以上,这一利率水平比目前银行贷款7.47%的年利率高出了一倍,而据台州市发改委的监测,2月份民间借贷年利率加权平均高达17.42%
,短期临时性的周转资金的年利率更是高达36%-60%,有些甚至达到了120%—300%。而实际贷款利息还要高得多,央视经济半小时日前报道,温州民间借贷年息高达72%。 而小额贷款的贷款利率是受到限制的。银监会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这会使小额贷款对地下钱庄的吸引力降低。 其二,小额贷款的较高门槛。以浙江为例,它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欠发达县域600万元)以上”。而地下钱庄则没有这一系列条件的限制。以温州为例,温州民间资金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形成规模,搅动全国的投资市场,除了资本的雄厚,更重要的原因是温州民间形成了大量的投资中介和组织机构,把大量散落在民间的资金集中起来,投向高利润领域。而这些投资中介和组织机构并没有明确门槛限制。这也会使小额贷款对地下钱庄的吸引力降低。 其三,小额贷款不能吸储。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有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而不吸纳存款相当于一条腿走路,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就受到严格制约。而地下钱庄却可以集中大量资金,这种具有金融机构功能的钱庄,比小额贷款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这当然会使小额贷款对地下钱庄的吸引力降低。 其四,小额贷款放贷受到限制。浙江省政府特别强调,小额贷款公司须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70%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其股东发放贷款。这一系列限制是地下钱庄最忌讳的,因为它们更希望把资金投向能够短期获得暴利的领域。 显然,小额贷款对地下钱庄没有足够的吸引力,用它来招安地下钱庄几乎不可能达到目的,这需要有关部门继续探讨,找到更合适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