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职务消费腐败 改革还需深入
    2008-06-27    湖南 高福生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要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6月24日《重庆晚报》)

  众所周知,我国行政职务消费一直由财政大包大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出差、会务、办公等许多支出鱼目混珠、公私不分,导致各级政府行政费用连年攀升,无限膨胀,成了世界上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职务消费上的“管而无方”,使用上的过度过滥,不仅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奢侈浪费,甚至已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有人估算,如果堵住了职务消费中隐藏的浪费与贪污腐败,全国一年可以“省”下一个三峡工程!
  目前,职务消费中的腐败现象呈现四个特点:一是职务消费扩大化;二是职务消费隐性化;三是职务消费奢华化;四是职务消费私利化,一些公职人员钻发票使用管理上的漏洞,通过以少报多、重复报销、虚开发票甚至购买假发票来中饱私囊……
  为遏止愈演愈烈的职务消费腐败,一些地方已先期进行了行政职务消费制度化、法制化、货币化改革试点,探索出了三种行政职务消费改革模式:一是限额消费,即把接待费、通讯费、办公费、出差费等,按财政规定确定标准,包干到人,限额使用;二是将接待费单列出来,实行总额控制,逐年递减,分月用钱,预先提醒,超支不补;三是彻底改革,即逐项确定标准,补贴到人,统一发放,取消报账。
  事实上,西方发达国家在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上,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不少国家按照职务等次和工作性质发给一定的交通费、通讯费、出差费等,高官还有一定的接待应酬费。各级机关和人员往来,没有公费接待,更不允许公费搞高消费娱乐和请客送礼。一旦公费接待,严惩不贷,轻则丢官受罚,重则入狱。如果我们也把一些可以量化的职务消费项目进行科学量化,分配到有关人员头上,并向公众公开,职务消费腐败势必会少之又少。
  窃以为,要使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叫好又叫座,不能简单地一改了之,还必须针对我们的实情设计一套科学合理核定职务消费标准的操作办法,确保改革在有效的监督之中健康顺利进行。这就要求我们建立职务消费内控制度,以及相应的预防和管理机制,定期公布账目,使职务消费公开透明,能经得起审计监督和纪检监控。如此,才能防止操作过程中的变调走样,杜绝“该补的补了、能报的又报了”等转嫁消费、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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