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券商“紧箍咒”显治市决心
    2008-06-23    皮海洲    来源:国际金融报

   6月19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通知,对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或者变更持有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其中,程序合法及3年之内有着良好信誉被列为审核工作的条件,另外,对于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避免短期投资套利、鼓励战略投资和长期投资,确保证券公司股权结构相对稳定,入股股东应当有明确的持股期限。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资或者受让股权的,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其他入股股东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不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入股股东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4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对于这一规定,笔者认为是应该予以肯定的。
  首先,它对当今的大小非减持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在稳定股市方面起到了缓解市场资金压力的作用。目前中国股市最主要的问题是大小非问题。如今,随着“锁一爬二”的实行,有越来越多的大小非加入到解禁股的行列。从今年起到2010年,A股市场合计“解禁”规模将有望达到9031.9亿股。按照目前流通市值计算,今年解禁近3万亿元,2009年解禁超7万亿元,2010年超过8万亿元。而该通知的实施,对5%以上的大股东的减持就起到了限制作用,这比原来的实施大宗交易来缓解市场的压力有效得多。
  其次,它对一些违规违纪也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前证监会副主席、国开行副行长王益就是最好的例子,与他相关的太平洋(601099,股吧)证券上市的程序问题,证监会、云南国资局的官员涉嫌内幕交易,在股改之前曾购入太平洋(601099,股吧)证券原始股。太平洋证券上市开盘价达到46元,即使按照6月23日23.11元的收盘价计算,也获利近23倍。据有关记者的调查,截至2007年3月31日,也就是太平洋证券筹划上市前后,该公司进行了两轮增资扩股,股本扩大了1倍,股东数量也增加到16家,其中不乏鲜有耳闻、来历难辨的“神秘股东”,其中更有一家小股东与王益的亲属有直接利益安排。可见,一些公司的大股东及法人代表,正是通过股东的变更,捞取足够的资本,圈钱到位后选择离开,将公司变成了个人的提款机。
  再次,它对国际热钱进入中国股市的炒作规定了一定的上限,使国际热钱在对一只股票炒作时不能超过5%,也就不能起到控制与主宰作用。国际热钱也不能随心所欲地伸出无形的手来控制某个公司,因为只要超过5%的警戒线,就必须通过审核与检查。在中国资本市场,国际热钱无孔不入,因此5%的上限虽然不能有效控制国际热钱对中国资本的掠夺,但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他们为所欲为。
  另外,入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应当披露至最终权益持有人,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应当充分披露。不存在未经披露实际控制多个持股5%以下股东,规避对持股5%以上股东资格审核的情形;不存在境外机构未经批准间接持有证券公司股权的情形。入股股东参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控制证券公司的数量不超过1家,入股股东最近3年在证监会、银行、工商、税务、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等单位无不良诚信记录等等,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了证监会维护与治理国内资本市场的用心与决心,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资本市场会日益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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