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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湖北十堰市公交集团公司再次停运。这已是十堰自2003年在全国率先“全城公交民营化”以来,第四次发生公交停运事件了。十堰公交公司董事长张朝荣将“民营公交”难以为继的原因归结为两点:一是油价暴涨,二是政府未能用财政补贴等形式履行自己公共事业管理的责任。(4月16日《长江商报》)
公共交通究竟是一种市场化的服务还是保障性的公共服务?答案当然是后者。它的民生属性必然要求政府在提供公交服务时彻底体现其保障性,比如说低票价,比如说对特殊人群的免费服务等等。网上有很多意见认为,只要能够分清政府和民营企业各自的责任,公交市场化相比于以前的政府垄断经营还是有优势的。但一个很简单的悖论是:公交民营化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通过市场化经营减少运营成本,如果市场化后政府仍然要给出足够的补贴,成本并未减少,那当初的民营又有什么意义? 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并不必然意味着低效率和低质量,市场化的服务也并不一定就是高效率高质量的。对于公共交通而言,其保障民生的属性已经决定了其价格不能随市场起伏,也决定了这一服务不能交由逐利的市场主体去经营。现在有一个比较危险的倾向是,一些地方的政府假借市场化之名推卸自身应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在这样一种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浪潮”下,公交、供气、供水,都可以通过甩包袱的方式交予民营企业经营,其后果往往是政府省了力气,民生却大大受累。 真正的市场经济,对于政府来说应该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市场能够提供合格服务的,政府应该彻底放权,市场无法实现保障性的公共服务,政府就应该紧抓不放,不能以市场化的名义推卸自己的责任。对于城市公共交通而言,公交车就是医疗市场的公立医院,就是住房市场的经适房,就是国民教育中的公立学校,所谓的市场化,只能是一场早晚要醒来的噩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