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降价补偿风波折射监管缺位
    2008-03-28    作者:冯海宁    来源:燕赵都市报

  深圳楼市出现一种新现象:因部分开发商调低楼盘售价,导致先期购买的部分业主房屋资产出现了“缩水”,这些业主纷纷提出“降价补偿”。有的业主甚至采取了一些干扰售楼处现场秩序,赴政府相关部门上访的方式表达诉求。日前,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召集部分开发商、法律人士,专门就此事进行了研讨。(3月27日《南方都市报》)

  深圳市国土部门派员在会上表示,对以商品房市场价格变化为由,要求变更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解除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是,政府部门不支持“降价补偿”,并不等于“降价补偿”与政府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对整个楼市发展进行梳理的话,就可以发现之所以出现今日的“降价补偿”风波,与政府当初的监管缺位有一定关系。正是由于先有政府监管缺位之“车”,才有“降价补偿”之“辙”。
  首先,房价的非理性持续暴涨,造成买房人的不理性。在市场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政府的有形之手就显得异常重要,然而,政府所为与楼市表现反差极大。如果今天不买房,买房人都面临明天买不起的问题。因而,买房人就一拥而上来买房,可以说现有的“房奴”中有相当数量是被房价猛涨势头诱惑或逼迫的。对此,政府不能说一点责任都没有。
  其次,政府对买房人风险意识教育不够也是一大原因。常听到政府部门强调“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但很少听到来自于政府部门这样的声音:“楼市有风险,买房须谨慎”。政府部门为什么不反复强调楼市风险意识?一方面是因为政府认为楼市没有风险,或者说楼市监管部门本身就缺乏风险意识;另一方面,房价快涨中有政府利益,如果过多强调风险,政府的利益如何保证?
  依靠一个机制不健全的市场来培养买房人的风险意识,显然是不合理的。这主要是因为,房子不仅是投资品,更是涉及民生的消费品,如果说投资行为需要风险意识培养的话,那么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消费行为更需要风险培养。毕竟房子不同于股票,房子不仅涉及的资金数额巨大,更关切公民最根本的权益———生存。
  再者,也是最重要的是,政府缺乏对开发商在项目宣传、销售中的监管,是造成后续矛盾的一个原因。去年5月,北京曾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治理“炫富广告”的热潮。据说治理的目的是因为“炫富广告”影响和谐。其实,这场治理风暴还有很多人没有注意到的另一个好处:这类广告不仅是房价高涨的制造者、维持者和推动者,更是虚假广告的变体。而虚假广告也是诱惑买房行为提前发生的一个原因。很显然,楼市虚假广告泛滥是政府监管缺位的结果。
  必须认识到,炫富广告或者说虚假广告不仅干扰了买房人对楼盘价值的理性判断,而且放大了楼盘真实的价值。这类广告成长的过程,就是房价从低到高,再到虚高的写真。即使在房价正在回归理性的现在,依然能到处看见楼盘在宣扬升值潜力无限的广告语。政府难道没有责任么?开发商无限吹嘘难道不该治理吗?
  所以,政府基于契约精神和裁判角色即使不支持“降价补偿”,也不应该作为旁观者,而是应该从“降价补偿”风波中吸取教训,把楼市的风险指导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及时抓,而且要狠抓。同时,要进一步还原楼市真相,让买房人明明白白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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