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以来,韩资企业“逃逸”事件已成为经济学界讨论的热点,除了对“不辞而别”的非法撤资方式予以谴责外,对对这一现象背后的我国投资环境的变化给予了更多关注。在一定意义上说,逃逸所折射出的积极意义实际上要远大于消极影响。 韩资的“逃逸”早就有之,甚至一些韩国经贸界人士表示韩国在早些年也曾经历过外资逃逸事件。外企撤资本质上就是一种经济现象,山东省有关负责人表示“投资者觉得这里赚不到钱就走,这很自然”。只不过这些韩企的撤资恶意地采取了拖欠费用“出逃”的方式,而非正常的倒闭途径,这其实是一个司法方面的技术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或协商的方式寻求解决之道。 企业撤离必然有其深层次原因,近年来,我国提高劳动者收入及权益保护,更加重视环保,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内外资平等竞争,取消“超国民待遇”更符合经济社会公平竞争之法则。应该看到的是,“撤离”的韩资大多是以纺织、缝纫、制鞋、皮革、首饰和玩具等加工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它们生存的基础就是廉价劳动力和优惠政策。当前,劳动力紧缺、工人福利增加、环保力度加大、政策优惠减少等状况必然增加其经营的压力,相关企业无法适应,只能遭到淘汰。 “撤离”不能说明我国投资环境恶化,反而折射出了我国外资结构正处于升级质变阶段。改革开放30年,我国利用外资已进入新阶段。当前,我国对外资的需求开始从数量为主转向质量为主,更注重所吸收外资的质量及其与中国整体经济发展战略的“和谐”。诚然,涉及外商投资政策的调整对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些措施都是为了给各类企业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开放、规范的市场环境,引导企业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加速产业升级。从长远看,对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健康发展是有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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