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比消费者更需要保护
    2008-03-17    作者:黄建中    来源:中国证券报
  初春的三月,消费者每每都会感到春风拂面的暖意。CCTV第18届“3·15晚会”及几大媒体对3·15系列活动的大量报道,让人们看到了举国上下对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消费者颇有“过节”和当“上帝”的滋味。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中国股市的投资者,在股指连续大幅连阴之后,感受的却是2008年的春天“异常寒冷”。
  我认为,从投资者与消费者的相似弱势地位,中国证券市场的生态环境及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现状看,我国的投资者比消费者更需要保护,其同样需要有自己的组织(如中国投资者协会,简称“投协”)和节日,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尊重与关爱。
  首先,消费与投资通常被经济学家并称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两驾马车”,而实际生活中的投资者与消费者却堪称“难兄难弟”,其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的弱势地位非常相似。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过程中,会面临假冒伪劣、价格垄断与欺诈、霸王条款等侵害;而证券市场的中小投资者同样屡屡遭受信息披露造假、内幕交易、操纵股价、大股东侵权、“黑嘴”陷阱等侵权之害。而且股市侵权案例的受害者几乎都是中小投资者群体,单个投资者无力维权也更难胜诉,客观上需要组织共同诉讼,但目前国内投资者(特别是散户)仍处于一盘散沙、孤独无助状态,缺乏专门机构指导与协助受害者维权,更没有像12315这样一个深入人心的投资者维权热线,大多数受害股民投诉无门——除了在互联网BBS上发牢骚甚至骂娘之外。
  其次,从中国股市生态环境的现状看,其比消费者更需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侵权受损的标的额通常是几十到几百,而投资者个体的损失动辄就成千上万,一些虚假阐述个案的群体损失甚至数以亿计。尽管这些年我国投资者保护工作在诸多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仍存在太多的不尽如人意。在股指翻番的大牛市中,2007年度我国仍然有近四成投资者亏损的事实,一方面说明投资者之间的分化差异,更说明中小投资者的弱势无助,也折射出中国股市对投资者保护力度的严重不足。
  诚然,“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但市场透明度不足,公平性欠缺,地雷、陷阱丛生及黑嘴猖獗,内幕交易与股价操作屡见不鲜,每每使中小股民做冤大头的问题,确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切肤之痛。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中国股市连赌场都不如”的著名论断,实际上也侧面说明投资者保护亟待加强。
  第三,从全球范围看,消协和“投协”是大多数国家均有的民间组织。美国早在1951年就成立了全国投资者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vestors Corporation, 简称NAIC),其分支机构甚至深入到了居民社区。从我国的具体情况看,工商局与消协的互补协作关系非常类似于证监会与“投协”,证监会的主要职能在于规范市场的制度建设和行政性处罚违规,但却无法组织或代表中小投资者群体来起诉违法侵权者,更不能担当与大股东利益博弈谈判的另一方。不仅于此,中国股市一个值得注意的特殊国情是,中小投资者博弈的对立面很多时候是以国资委为背景的“国有”大股东(强势股东有政府背景),更加剧了市场公平性的隐患,存在中小股民“以卵击石”的问题,也使得证监会这个法定的“裁判”角色,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时候经常面临左右为难的境地。
  因此,在与大股东的利益博弈、立法立规的讨价还价及中小投资者维权过程中,迫切需要在证监会之外,建立投资者自己的组织,借此让资本市场的弱者团结起来,以便于完善股市的博弈机制,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从我国股市生态环境的现况及投资者目前的窘境看,中国比其他国家更需要有“投协”,也有必要在中国设立投资者的节日——“投资者权益日”并在全国专设类似12315的投资者维权热线,以便对投资者与消费者一视同仁,这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投资者与切实保护投资者的良好氛围,并推动中国资本市场与国民经济的发展。
  2008年,我国的1亿多农民工中首次拥有了三名全国人大代表,并得到了温家宝总理与各大媒体的特别关照。笔者的期待是,5年之后,在中国的1亿多股民中也能首次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今年的两会期间,已经有人大代表提议“建立上市公司协会”,笔者的期待是,明年的两会期间能看到“建立中国投资者协会”、“建立投资者权益日”之类的提案,借此在全中国形成尊重投资者与切实保护投资者的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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