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财税工具应对物价上涨
    2007-12-21    杨涛    来源:新京报

  财税政策应对症下药,从源头抑制物价上涨因素,实现财政支出的“结构性转换”,保障多数人的利益不受通胀所侵蚀。

  日前,在刚结束的中央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财税政策将在稳定物价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主要通过“大力支持粮油肉等农产品生产,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抑制物价过快上涨”,以及“及时落实各项财政补贴政策,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相关报道见昨日本报)。

    事实上,在实践中,财税政策还应有更多用武之地。
  应该说,当前物价上涨是由经济运行中的深层因素造成的,不仅仅是一种货币现象。虽然从紧货币政策是必需的,但仅依靠货币政策的作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通胀压力的积累,也难以缓解通胀带给公众的痛苦感。这需要其他宏观政策的协调作用,其中财政政策更应承担责任。具体而言,财政政策一方面应着力弱化造成通胀压力的因素,另一方面保障多数人的利益不受通胀所侵蚀。

财税杠杆调节资源需求

  本轮物价上涨的导火索,就是猪肉等主副食品价格的持续上涨,其背后客观反映了粮食供不应求的现实。当前全球都处于粮价上涨的周期,我国也不例外。这就要求着力增加粮食和食品供给,从源头上抑制食品价格上涨,需要财税政策对症下药。
  一则,在城市化不断侵蚀耕地的情况下,保护耕地的意义需要再次被重视,对此,政府应该进一步优化包括耕地占用税在内的相关税收工具,提高占用耕地的税收成本。同时,对耕地的侵占,最终归因于地方政府“卖地生财”的冲动,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促进省级以下地区分税制的改革,使地方政府获得与事权相应的财税支持。
  二则,为了增加粮食供给,还应继续增加财政支持“三农”的力度,如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各类农业补贴等,都是为促进粮食产量稳定增长。
  三则,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粮食出口,防止粮价上涨风险向国内传递。12月18日,财税部门取消了众多粮食产品的出口退税,正是为了稳定粮价上涨的预期,增加国内粮食供给。类似的措施,在未来一段时间还应坚持应用。
  除基础食品价格平抑工作外,还应稳步推进税制优化,为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保驾护航。我们知道,在长期扭曲的价格形成机制下,我国一直人为地压低资源要素的价格。但近年来,资源定价的市场化改革开始展开,这使各种能源、资源都产生价格上涨的压力,这种上涨最终会传导至消费品上面,形成又一波成本推动的通胀压力。长远来看,资源价格上涨是对原有低效增长方式的矫正,是必须承受的“阵痛”。但对财税政策来说,可以控制资源价格上涨节奏,并利用鼓励新能源和节能降耗来缓解企业成本压力。例如,资源税费改革是与资源价格问题密切相关的,在税率等要素调整时,也要考虑避免幅度过大对当前通胀产生强大压力。再比如,通过创新和发展环境税体系,促使企业运用新能源,并实现节约生产,从而降低对传统能源资源的过度需求,可缓解资源价格上涨速度。

保证公平强化二次分配

  为保障多数人的利益不受通胀所侵蚀,应实现财政支出的“结构性转换”。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明年继续实施稳健财政政策,这与前几年的“稳健”概念应有所不同。此前的“稳健”是强调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淡出,具有中性偏紧的含义。明年的“稳健”,则应重点放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方面。换句话说,应该适度弱化政府直接或间接参与的建设性投资支出,而增加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消费性支出。由于后者对经济影响的“乘数效应”要低于前者,因此对经济会有紧缩性效应,同时也会保障公众利益,避免恐慌引起的通胀预期失控,可谓一举双得。
  其次促进税制改革,保障社会公平,抵御通胀的危害。在社会两极分化严重的情况下,通胀会进一步加剧财富的再分配,引起社会动荡。对此,很多财税手段都应更加发挥促进公平的作用,如通过加快个人所得税、遗产和赠与税、物业税等创新和改革,来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此外,通胀必然也反映为财富从民间向政府的再分配过程,相当于一种税收,自然会影响民间的购买力和需求。既然如此,如果政府重视民生,就应该降低这种“通货膨胀税”,并把财富留在民间。
  最后,通胀环境下,人们往往会进行各种投资以规避风险。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相对落后,缺乏丰富的投资渠道,而低收入者更缺乏投资避险的条件和渠道。由此,对股市、房地产等屈指可数的投资品,政府理应对中低收入者采取差别性政策,例如对中低收入者购房给予更多税收减免,或者把股票印花税改为累进税,这些虽然可能存在一定的技术困难,但却可以充分反映政府政策的公平性,值得进行改革尝试。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货币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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