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分红的角色定位
    2007-12-13    作者:单士兵    来源:潇湘晨报
  有关央企分红的信息,总能牵动人心。日前,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今后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将向政府缴纳不同比例的国有资本收益。应交利润的比例,按行业不同分三类执行,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交比例最大,为10%。
  垄断性的央企国家分红终于比例明确了,现在公众最关心的,肯定就是这个分红方案到底是否合理?央企分红到底能不能还利于民?这样的问题又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紧密相连的。试想,如果央企向国家分红的比例,本身就不够客观与合理,我们还去谈什么央企分红的公平与正义呢?
  要保证央企应交多少利润比例的合理性,首先得盘点好央企这本账,来根据其成本、利润、薪酬、福利以及国家投入等因素,找到一个合理的利益平衡点。诚然,现在财政部与国资委出台这个央企分红的管理办法,其参照标准,也肯定是央企这本账。问题是,现在呈现的央企这本账,以及由财政部与国资委来设定的这个标准,本身是否足够客观与合理呢?
  基于央企是垄断性企业本身存在的积弊,不论是有关央企成本、利润等数据的核定,还是相关分红比例的设定,还是应有独立的第三方在场,并且对相关的信息进行及时公开,交由民意讨论或听证。比照那些股份制上市公司出台分红方案,也都是由股东大会加以讨论。如果央企分红一切只有国资委来自说自话,缺乏公开与透明,恐怕很难获得公信力保证。
  毕竟,在国资委与央企之间,本身就存在着诸多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国资委这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特殊机构,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徘徊于“官”“商”之间,国资委与央企之间种种利益纠缠不清的情况,媒体也曾有报道。与此同时,垄断企业出现财政支付混乱、资金挪用以及各种腐败事件,而在相关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中,竟然出现国资委下属单位大量挪用国家建设资金,财政部的专项转移支付管理也非常混乱。
  在这样的语境下,公众对这个由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发布的央企分红方案,自然会抱有担心。而且,央企中有许多上市公司,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如何让出台的分红比例既能最大程度实现还利于民,又不会损害到小股民的利益,这些都需要国资委厘清自己的角色关系,找准定位。除此之外,要确保央企向国家分红的比例合理,就必须避免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出现弹性空间太大的现象,这就要求人大在预算审议和监督中不能缺位。
  此前,关于央企分红,我们都非常关注这些红利最终到底落在哪个盘子里。显然,如果不能有效厘清国资委与央企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预算这个第一步,那么,央企分红恐怕很容易陷于浑噩的泥沼,那时候,就可能出现诸如相关分红比例不合理,分红被简单用作对“企业投资”来返还给那些垄断企业,使红利最终变成央企与国资委之间的“内部使用”。这样的话,实现央企分红划归公共财政,收归国有还利于民,恐怕就是一句空话了,央企分红也就失却其应有的正义了。
  央企分红不仅仅事关利润比例设定的合理性,分红还利于民的公正性,还有关市场走向的公平性。这个系统性的新课题,承载着公众无数的期待与担忧,能不能念好央企分红这本经,极大地考验政府的管理智慧。更何况,垄断充满强烈的贪婪性与剥夺性,随着它们的一块庞大的利润蛋糕被切走,这些垄断企业会不会变本加厉地通过各种手段加大盘旋力度,比如通过大幅涨价来谋求利润总量最大化呢?而这一切,也都需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来实现对市场环境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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