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试验区成了涨价区
    2007-12-10    作者: 宣华华    来源:广州日报

  继年中重庆、成都两市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年末又传来消息:湖北武汉城市圈、湖南长株潭城市圈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东方早报》12月9日)。

  从长远来看,各个“试验区”的经验探索,必将为今后确立改革方向奠定基础。但就短期而言,随着“试验区”的“利好效应”不断释放,一些短期投机行为也悄然出现,“利好效应”或将刺激成为“涨价效应”。
  毋庸讳言,“试验区”房地产业首当其冲,极易成为“涨价急先锋”。重庆房地产开发商借获批“新特区”的消息,趁机拉高房价,个别楼盘价格拉高幅度超过20%。早前,武汉城市圈将成为“试验区”的社会传闻,也已在当地产生刺激房价上涨的效应。
  事实上,房地产业只是“涨价效应”的一个缩影。一般来说,房地产涨价必然会带动房租上涨,以及人工成本、仓储成本等上升,直接提升当地总体商业运营成本,进而拉动消费品的普遍涨价。同时,一些地方热衷于以“试验区”为名,盲目加大对一些大型项目的招商引资,将直接造成原材料价格上涨,并间接地导致资源紧缺性价格上涨。
  必须意识到,“试验区”意味着改革的幅度加大,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利益调整,并通过市场价格的变动反映出来。如同任何一种利益调整,“试验区”将会加剧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再分配,损害部分困难群体的利益。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一旦“试验区”充当了“涨价区”,还会对周边形成拉动效应,引发区外资产和消费品价格的联动上涨,使改革的成本波及更多困难群体,从而违背建立“试验区”的初衷。
  为此,在建立“试验区”与改善民生之间,“试验区”必须寻找到平衡点,及早采取积极有力的防范措施,遏制各类投机行为的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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