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作为廉租房值得推荐
    2007-11-01    作者:程汉鹏    来源:证券时报
  近日,珠海市有55个困难户家庭将首批领到政府廉租房的钥匙。珠海用于廉租房的房源来源于政府清理回收的政府公产房。
  珠海推出利用政府公产房作为廉租房源,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十分值得各地借鉴的。当下,各地都在按照中央的部署,落实廉租房的建设,但新建廉租房由于要先解决资金、地块等问题,建设起来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各方因素的困扰,廉租房的套数也受到制约,也就是说新建廉租房并不能很快解决所有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
  现在,珠海利用政府公产房作为廉租房源,显然是在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上的一种创新。政府公产房作为廉租房源既是节约资金的有效办法,同时,又可以使住房困难的群众及早有安居之所,实是善莫大焉的好办法。
  应该看到,利用政府公产房作为廉租房源是比较实际的。目前,许多地方的政府部门、单位都因新建,留下一些公房,有部门为了不让房产流失,进行了改扩建进行租赁,还有的将其变卖、置换。前不久媒体就报道,某地原建设局的旧楼,翻新后又成为当地工商局的培训中心。甚至有些地方将整栋楼空置着,如西北某市前些年新建了党政一体办公楼,旧的党委办公楼改建为博物馆,但5层大楼的旧的政府办公楼却空置了好几年(实际在浪费纳税人的钱财),我以为,如果政府能够将其改建为廉租房,解决一部分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不是比空置好吗?
  贫困并不是过错,而消除贫困是政府的责任。让那些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人群能有地方住,廉租房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在香港,30%家庭靠公屋栖身,同样,在欧洲各国只有一半人有自有房产。因此,从现实情况来看,我们也必须依靠廉租房解决中低收入者的居住条件,改变老百姓“买房方能安身”的观念。
  因此,珠海推出利用政府公产房作为廉租房源,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是值得推广的。在解决廉租房的房源问题上,各级政府应不拘一格,主动替住房困难户“找米下锅”,不仅需要新建廉租房,而且还应不断拓展廉租房源,譬如让公产房的再利用成为廉租房源,让低收入群体乐其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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