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调准备金率能否滞缓流动性脚步
    2007-10-15    作者:余丰慧    来源:证券时报
  中国人民银行13日宣布,将从10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由此普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执行13%的存款准备金率标准。
  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八次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3%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了1987年以来的最高点(1988年9月至1998年3月21日为13%的存款准备金率)。需要强调的是,现在存款准备金率手段的使用与20年前既有可比性也没有可比性。有可比性是指,比率与调整幅度的数值可以相比;没有可比性是指,调整的目的和所起的作用不可比。过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商业银行(那时叫做专业银行)按照计划进行管理,基本充当财政出纳的角色,不讲效益,不讲核算,国家分配多少计划就发放多少贷款。存款准备金率也是按照计划执行的,长期不作调整,既是调整,专业银行也没有感觉,基本上是一个摆设。而现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存款准备金率成了央行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每次调整都将“货真价实”地冻结或者释放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对追求利润和股东回报最大化的商业银行来说,非同小可。因此,现在的13%与20年前的13%存款准备金率,对于商业银行的意义、影响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当前,流动性过剩矛盾已成中国经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央行今年第八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并且达到20年来最高点13%,旨在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当前货币供应量依然高增,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是抽走银行资金,减少放贷最有效的方法。
  但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将会对各个方面造成一些影响,受影响最大的是商业银行。首先,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益将会造成一定影响。13%的存款准备金率,就是说商业银行在吸收的各项存款中要有13%按照调整日期被冻结到中央银行,被冻结的13%存款,央行按照年利率1.89%付给商业银行利息,超额储备(超过13%的部分)按照年利率0.99%付给商业银行利息。而今年以来,央行已经五次提高存款利率,现在三个月存款利率已经达到2.88%,一年期达到3.87%。商业银行以这么高的利率吸收来的存款,却以仅有1.89%的准备金利率被冻结到央行,对商业银行来说存款和准备金利差严重倒挂,加大了商业银行的成本支出。其次,对商业银行流动性带来影响。前七次上调准备金率,多次发行央行票据,已经使一些商业银行感到流动性不足,头寸资金吃紧。特别是央行房贷新政以后,一些商业银行已经大大压缩了住房按揭贷款规模,有些已经停止贷款。这里,有执行房贷新政的原因,也有流动性不足、没有资金可贷的因素。再次,提高准备金率,必然使个别商业银行流动性更加吃紧。这虽然达到了央行调控的目的,但给商业银行造成的资金压力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再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必将对楼市造成一定影响。房贷新政是要求商业银行提高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准入门槛,抑制市场对第二套以上住房的需求;再次调高准备金率是逼迫商业银行无流动性可用,无过剩信贷资金可以发放贷款。央行这“两招”将对楼市特别是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需求造成大的影响。这也达到了央行力图通过货币手段间接调控资产价格的目的。
  但是,我国流动性过剩的一个主要因素是外汇储备过快增长。就是说,我国的强制汇率制度使得央行在增长过快、规模过大的外汇储备情况下不得不被动发行基础货币来进行对冲,被动发行基础货币造成了流动性过剩。2007年9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14336亿美元,同比增长45.11%。如果外汇储备一直继续快速增长下去,那么,被动的基础货币发行就不可能停止脚步,流动性过剩也就不能缓解,资产价格上涨就很难遏制住,甚至通货膨胀也不可避免。
  笔者认为,特别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根据公开的数据和消息,我国贸易顺差的60%是由在华外资企业出口形成的,商务部部长薄熙来曾经说过:“顺差在中国,利润在美国”的话语,也许就是基于此。可以说,外汇储备中60%以上是在华外资企业占款。那么,实际上中国被动发行基础货币,客观上是外资企业“逼迫”的。这就不得不思考,外资企业是否事实上在裹挟着中国的基础货币发行,造成中国长期流动性过剩,进而左右中国的资产价格上涨,甚至通货膨胀,而其再在资产价格上涨中谋取更大利益。我们应该对此提高警惕。
  在外汇储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单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能否达到抑制流动性目的,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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