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不可突然开征
    2007-10-15    作者:杨涛    来源:东方早报

  全国乘用车市场联席会负责人饶达“十一”前夕表示,在明年3月份政府换届之前燃油税肯定要出台。继1998年国务院第一次将燃油税列入费改税项目以来,人们已经无数次听到类似消息。而各级政府官员都认为,明年3月份并不是一个标准的税务执行期,由于今年的养路费已经征收,最有可能的燃油税执行期应该是明年1月1日。但也不排除突然加征的可能。(10月13日《中国经营报》)

  按照《公路法》,燃油税早就应该开征。因而,广大有车一族更加关心的是燃油税何时开征以及征收的具体标准。我希望,这次开征燃油税,千万不要像5月30日开征印花税一般,搞突然袭击,让利益相关者措手不及。
  燃油税的开征涉及广大有车族和即将成为有车族的公民的权益。对于广大有车族而言,燃油税的开征涉及养路费交纳多少的问题,如果燃油税明年3月开征,那么他们的养路费就应只交到明年3月而不应交全年;有关方面也应事先做好准备,明确养路费该收到何时为止,以避免多收了还得退的麻烦。而对于即将成为有车族的公民来说,知道了燃油税何时开征,他们就会选择适当的时机购车,以省却一笔养路费;再者,燃油税的开征标准将影响到他们的购车标准,燃油税率高的话,那么他们可能选择节油型汽车,反之,他们会将节油放在次要位置。
  燃油税的开征对于汽车行业也将具有重大影响。虽然燃油税应当开征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受此影响,汽车产品将向节能型发展,这一趋势不可避免;但燃油税具体何时开征和开征的具体标准却对于短期的车市将产生重大影响。因为,燃油税如果立即开征且标准过高,将迫使汽车企业尽快转向节油型汽车的开发,而且必须采取措施尽快将已经生产的销售出去;如果标准不高,汽车企业的政策调整幅度就不会过大,相应的销售策略也不会有过大的变动。
  因此,燃油税“不排除突然加征的可能”对于许多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噩梦。今年5月30日,印花税突然开征,股市应声而跌。对于印花税是否应当开征,此处按下不表。但我们至少可以说,印花税的开征,没有事先公开,没有经过充分酝酿和公开听证等正当程序,而是突然施行,此举引发了公众对于建设透明政府的猜疑,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教训尚且历历在目。所以,燃油税的开征如果不事先公开、不进行充分讨论,也将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燃油税既然涉及千家万户,既然事关政府的公信力,那么它的开征理应公开透明、程序公正。所以,我希望,首先,就燃油税的开征时间和具体征收标准,现在就应当举行相关利益者参加的立法听证,并让公众参与讨论,以确定各方都比较能接受的开征时间和征收标准,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由政府部门关门讨论,时不时某个政府官员透露出一些信息,弄得神神秘秘,搞得公众满头雾水。其次,征收标准确定后,正式征收日期应提前三个月到半年公布,以便让公众有一个适应过程,安排如何交纳养路费和如何选择购车,也方便汽车企业进行政策调整。如此才能照顾各方的利益,增强政府公信力,也可使得日后的燃油税的征收更加顺利。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