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GDP统计为什么会存在差异
    2007-08-03    潘璠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某报以《中央地方GDP统计差1.24万亿》为题发布消息称,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省区市所报GDP之和为119232亿元,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则为106768亿元 ,两者相差达1.2464万亿元。
  我没有看到和核实“记者统计”的数据,但统计工作的经验和常识告诉我,存在差异是可能的。尽管统计部门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但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GDP是核算出来的,不是加总出来的。很多人以为这个指标同其他许多指标一样,应该是各地的数据相加等于全国,其实不然。
  美国经济学诺贝尔奖获得者萨缪尔森说:国内生产总值(GDP)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这个总量指标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既需要统计数据,也需要会计资料;既需要常规报表,也需要普查数据、抽样数据;既需要统计部门的数据,也需要财税、金融、保险等各相关部门资料;既要汇总数据,还要搜集资料进行虚拟估算,编制平衡表。
  GDP核算有三种方法: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理论上三种方法的结果应该一致,但由于资料来源庞杂,计算复杂,即使是一个国家和地区,不同核算方法的结果也不一致。
  第二,世界各国,如果分级核算,下一级的加总都不会等于上一级的总额。诸如民航、铁路、银行等,都是全国统一核算,核算全国GDP数据时要包括,核算各省数据时也不应缺位,但分辨的难度很大,误差也难以避免。
  由于存在此类问题,加之政府职能的不同,因此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把GDP算到省一级,有些国家就是一级核算。核算到省以下一级乃至三级确属中国特色。这究竟是我们对世界核算理论的贡献,还是现阶段一种过渡性的措施,大概还有待于实践和时间的检验。但不争的事实是,凡属分级核算的国家,都存在下级相加不等于上级的问题。有的国家人为地将其调整到一致,但中国各地差异大,调整难度大,目前国家的评估主要是对趋势的把握和控制,对现有资料的评估分析,还难以准确无误地一刀切。
  第三,GDP数据不是一锤定音。由资料取得的难度和复杂程度决定,要使GDP数据相对准确,需要各种基础数据尽可能齐全。但作为“经济状况的完整图像”,GDP又不能总是姗姗来迟,时过境迁。因此,世界各国的GDP数据一般都不是一锤定音的。
  第四,为什么总是地方汇总高于全国,是否存在重复统计?这种情况有可能存在。比如一个企业集团,它是一个大法人,在A地注册并经营,其数据被统计到A地区。但其所属的小法人在B地经营,其数据可能又被统计到B地区。虽然统计制度规定及在实际工作中都努力避免这种重复,但重复的可能性并不能排除。
  第五,是否存在地方的虚报?我不否认可能有这样的事例。但由于没有负责这方面的工作,我也没有具体事例佐证。我认为,这种情况未必是导致上下不等的主要原因。因为,数据之间是有逻辑关系的,GDP与财政收入、能耗乃至投资、消费、存款等方面指标都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尽管存在这些原因,GDP数据的上下不一致是一个矛盾和问题,应该认真加以解决。而要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除了改进方法和手段外,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考核与评价工作,加强统计力量和统计法制建设,也是必要和必需的。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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