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先给农民工陪审员补补课
    2007-06-11    福建 孙瑞灼    来源:经济参考报

    河南开封县法院聘任13名农民工为陪审员的做法引发社会争议。来自法律界的疑问是,选择这些陪审员的标准是什么;这些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他们是否有能力看清案情是非;尤其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案件,他们能否公正(《新京报》)。

    近年来,随着农民工群体的增大,有关农民工工资拖欠、维权等方面的案件正逐年递增,人民陪审员的确需要有来自一线的农民工担任。这不仅体现对农民工的尊重,也有利于涉农案件的审理。13名农民工人民陪审员虽然是从目前开封县的6万余名农民工中选拔出来的,11名是高中和中专学历,2名大专学历。他们应该是6万人中的佼佼者了,但是,法院不是一般的工作岗位,这些缺乏法律专业技能的农民工陪审员又如何能在诉讼的对抗中,看清案件的是非曲直,做出正确的判断?
    如果这些农民工人民陪审员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能力储备就上岗的话,那么他们就只能是13位顶着人民陪审员帽子的“稻草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难以以合法手段调解企业和员工的矛盾,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所以,笔者以为,为了能使农民工陪审员发挥应有的效用,在上岗之前,还应先给他们补课,让他们成为有关"“专家”。同时,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监督办法,让农民工人民陪审员措施能长久施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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