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部门认为:医院药价虚高有“方”可医
    2007-05-21    记者:刘翔霄 曾亮亮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高国顺接受采访时指出,扭转医院药价虚高现状,可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基本思路是在医院改革中实行“三个分开”,即: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高国顺认为,在目前实行“三个分开”还有一定难度的情况下,为了在医院环节控制药价虚高,可采取三条措施:一是严格医院用药管理,医生用药应从国家规定的医保目录药品中选择,确需使用医保目录规定外的药品,医生要征得患者或患者家属认可同意,并允许住院患者凭医生处方到市场购买;二是严格医院处方管理,医生开具处方时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严禁将药品商品名、商标当作药品名使用;三是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收支两条线。
    二是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一是建立由有关行政部门及相关专家参加的药品价格审定委员会。二是扩大政府定价药品的范围,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全部纳入政府定价的范围,增强政府对药品价格的控制力。三是实行药品定价听证制度,形成公开、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四是建立药品价格动态监管制度,改变药品定价中的一次定价、长期不变的现状。
    三是大力发展现代药品物流配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可有重点地促成一批覆盖区域广、销售规模大、管理水平高、运作能力强的现代药品物流配送企业,同时加快推进药品的电子商务物流,形成安全高效的药品物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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