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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4 作者:冉永平 来源: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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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国家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产业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并试行差别电价政策。去年,国家又将黄磷、锌冶炼两个行业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 八大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目的是遏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矛盾。但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一季度,全国用电量7189.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92%,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3.11个百分点。而上述八大领域中,电石用电量同比增长25.52%;10种有色金属产品用电量同比增长29.12%,用电量增幅大大超过社会平均用电量的增长速度。 重点行业的用电增幅过快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随着电力供需矛盾逐步缓解,一些地区差别电价政策落实不到位甚至走样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有些地区放松甚至废弃差别电价政策,个别地区甚至擅自对高耗能产业用电实行价格优惠,导致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势头再次出现,这必须引起我们足够重视。这种现象如不及时加以引导,必将引发新一轮高耗能产业产能过剩,加大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加剧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 近几年,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发展经济与保护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人民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映强烈。为此,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加以引导,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总体看,节能减排任务依然繁重,形势依然严峻。国家制定差别电价政策的初衷,不仅仅在于缓解电力紧张,其更深远意义在于希望通过将产业政策和价格杠杆的有机结合,引导投资,遏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和低水平扩张,促进建立节约能源和降低能耗的长效机制,从而使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使国民经济能够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因此,我们必须时刻绷紧节能减排这根神经,绝不能以电力短缺的暂时缓解为借口而放松差别电价政策的落实。 要真正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必须统一认识,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客观地讲,一些地区特别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确也存在迫切需要寻找经济增长新动力的内在需求。因此,这些地方的领导者在地方发展和个人政绩的双重驱动下,对那些高耗能甚至高污染项目,统统来者不拒,哪里还舍得用电价这根棍子把“财神爷”打跑。但从长远看,这样的思路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道理很简单,如果只是追求当前经济快速增长,就会为子孙后代埋下隐患,让后人不得不付出更大代价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去应对资源枯竭的困顿,去花几倍甚至几十倍上百倍的钱去治理污染。这样的“发展”无疑是短视的,是得不偿失的,说重一点甚至是不道德的。 因此,差别电价政策看起来只是一个价格政策,实际上是关系到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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