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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商品房价格一涨再涨,普通工薪阶层根本无法买得起房,最近,不少地方出现了居民筹款自建房或单位自建房现象。于是,先是房地产寡头们迫不及待地联合起来反击自建房,
称其为是“市场化改革的倒退”;紧接着,一些“著名经济学家”也跟上来,认为“自建房代表了一股反对市场经济的势力,政府必须出面加以制止”。
房地产商联合起来反对自建房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自建房妨碍了他们的利益。但我们一些打着“学术乃天下之公器”的经济学家出面反对自建房,并将自建房主张者冠以“反市场经济”的帽子,则很有些让人不以为然。
我们都知道,现代经济学一个最核心的观点就是自由竞争市场能导致福利最大化,因此,在现代经济学原理中,第一个对自由市场构成障碍的就是垄断。而我国诸多大城市中的房地产市场正是一个寡头性质的市场:少数几个大房地产商主宰着市场的供给,为了共同的利益,他们组成价格联盟,共同决定着房地产的价格。由于他们无论从财力还是从其他资源上都具备奥尔森所说的组成“分利联盟”所必需的实施“选择性激励”的条件,因此,房地产商组成的联盟在中国的确已经发展到小俱乐部性质,使得他们完全可以采取“集体行动”对抗任何可能妨碍他们利益的措施。2005年“国八条”与2006年“国六条”出台后,他们都这样做了,而且房地产价格不降反升充分证明他们的“集体行动”的确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他们的目的。所以,在中国,真正反对市场经济的不是自建房者,而是这些操纵市场、使得市场越来越远离竞争的房地产商们。自建房运动者们所要做的,恰是通过打破房地产寡头们对市场的垄断,在间接地增加这一市场的可竞争性。
除了垄断是市场的破坏力量之外,权力对市场的介入被现代经济学认为是破坏市场的又一重要力量。而中国房地产市场较为严重的“官商共谋”是人所共知的。这几年,一些房地产调控措施之所以在地方政府那里被打折扣,其中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卖地”收入已经成为不少地方政府最重要的可支配财源,同时房地产业又是地方政府推动GDP增长的重要产业。当然,这背后还有某些官员的私人利益与房地产商勾结在一起。所以,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上,如果说还有另外一股真正破坏市场、反对市场经济改革的力量,也绝不是自建房者,而是与房地产商站在一起的某些地方政府官员。
现代经济学还有一个重要的理论,即当产品外购的价格超过自己生产时,市场就将失灵。亚当·斯密对市场交易的看重,其前提也是建立在市场交易能够实现交易双方福利的同时提高。如果通过交易获得的产品与服务,甚至比自我提供的产品与服务都差,市场将可能消失。这也是现代企业理论一个基本原理。企业是市场的替代。而企业之所以产生,就是当在市场上外购中间品造成的成本高于自己生产时,企业这种组织才产生了。我们以此看房地产市场。现实已经证明,自建房价格远低于房地产商提供的住房的价格。媒体有报道:广州钢铁公司一个普通工人拿到的自建房的房价是2050元5平方米,而其周边的房价高达5000元5平方米以上,北京铁路局一个张姓工人,月收入只有一千多元,拿到的自建房价格是3800元5平方米,而其周边的商品房价为8000元5平方米以上。这表明,中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交易,已经成了以损坏消费者福利为代价提高房地产商单方面福利的市场,这样的市场已经是一个失败的市场。自建房运动的兴起,也许是挽救这一市场的有效途径,怎么反而成了“反市场的力量”呢?
其实,以上这些道理这几年已经从海外传到了中国。记得2005年吴敬琏先生曾力荐过一本书,即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拉詹(Raghuram G.
Rajan)与津格拉斯(Luigi
Zingales)合著的《从资本家手中挽救市场经济》。这两位经济学家认为,资本主义的活力就在于市场的可竞争性,而既得利益集团即资本家们,为维护其既得利益免受竞争威胁,常常与权力勾结在一起,破坏市场的可竞争性,以维护其高额垄断利润。因此,资本家本身是自由市场最大的敌人。请恕我直言,那些指责自建房者是市场经济破坏者的经济学家们,假定他们的确没有其他背景,那么,只能说他们二十余年抱着老教条不放,不看新文献,不懂前沿,以至于又说了一些“很不经济学”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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