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也掀起风暴?
    2007-03-26    作者:王则柯    来源:南方报业集团
  两个月以前,收到2006年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向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的通知,申报截止期限是3月31日。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申报,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那么大的制度建设,那么短的实习期限,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据报载,按照3月上旬的统计,北京已经自行申报的人数只相当于估算应报人数的四分之一,而整个甘肃省则只有不到300人已经申报。首次明令要求的个税申报,进展很不理想。有评论说,这暴露个税征管部门管理和技术的软肋。但是在我看来,首次明令要求的个税申报进展不理想,是主管部门大意行事、仓促推行的必然结果。
  此话怎讲?当今世界,如果说要评选一种最能够令广大公众头痛的社会责任,那么个税申报就是最好的候选。过去我们并不感觉头痛,那是因为个税申报尚未成为我们的社会责任。事实上,中国社会在过去漫长的历史中没有个税申报的实践,更遑论个税申报的传统了。
  要体会个税申报之难,最好是看看美国,因为在税制健全的发达国家当中,美国是政府税赋最倚重个人所得税的国家,美国财政收入的四成至五成,都来自个人所得税这一个税种。在美国,个税申报已经严格地实施了几十年,但是即使在今天,个税申报对于美国人仍然是非常头痛的事情。
  为了说明这个情况,建议大家看看美国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影片说的是美国一位年轻的银行家被误判杀害妻子而锒铛入狱,受尽了屈辱和折磨。后来他在狱中偶然发现了妻子被人杀害的真相,并且得到有关证人的支持承诺。想不到这样一来,他的处境更加险恶,随时有被狱方加害灭口的可能。但是他凭着熟悉税务填报的职业特长,帮助典狱长、狱警长和狱警填报税表,成为狱方眼中的可用之奴,得以被“控制使用”而活下来。经过近20年极其隐蔽的努力,挖通了高狱厚墙,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逃了出来。因为唯一可能的证人早已被狱方借故杀害,银行家本人已经无法讨回清白。但是他向新闻界揭露了黑狱的内幕,最终导致典狱长吞枪自杀,狱警长被捕归案。那么,狱方为什么竟然不顾可能的“灭顶后患”,敢于“留用”银行家这位危险的犯人呢?除了他们以为权力可以遮天以外,最主要的原因是,有这么个犯人每年免费为他们填写让他们非常头痛的税表,诱惑实在太大!
  你看,个税申报的烦恼,甚至压倒了留用掌握自己犯罪事实的知情人的生死风险。怪不得美国现在仍然养育着庞大的高薪的税务服务行业,为纳税人填写个税申报服务。怪不得每年春天,美国每所大学都要举办许多讲座,教会大学生怎样填写个税申报表。
  我们这里倒好,一个通知下来,两三个月里面,就要纳税人学会并且完成个税申报,实在大意得厉害,其仓促程度,不亚于要求每个成年人在两三个月里面学会运用微软的某种专业软件,否则后果自负。怎么可以这样做事情呢?
  在我国,个税申报是一项极其伟大的前无古人的制度建设,纳税人学会申报,并不容易。最简单的比如一个人在银行有几个存折,那一笔一笔小利息,就不容易算清楚,更不用说其他零星收入了。如果在美国这样具有很好个税传统的国家,都年复一年大量提供个税申报的教育辅导,我们怎么能够如此仓促就出台附带罚则的个税申报要求呢?现在申报不理想,是这种仓促性的必然结果。
  最后还要指出,新的制度建设应该尽量避免追溯以往。对于许多人来说,2006年大部分时间的来往账目都未予保留,你现在却要求他们详细精确地报告以往,这也有点过分。
  诚望国家税务总局好好总结这次仓促推行重大制度建设的做法,以后把事情做得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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