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移民违规资金整改时间不宜长
    2007-02-12    作者:方家平    来源:燕赵都市报
  近日在三峡工程移民工作会上,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要求,全面落实审计署不久前公布的三峡移民资金审计整改意见,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尚未整改的问题,务必在2007年3月底以前整改到位(2月11日《新京报》)。这着实让我们看到了有关部门坚决整改违规资金的决心,但过长的整改时间难以消除人们对整改成果的担忧。
  现在这年头,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胆子似乎越来越大,什么钱都敢花,扶贫资金、社保资金、救灾资金、移民资金等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钱无不存在违规现象,或挪用挤占、或雁过拔毛、或贪污贿赂……如此“拍案叫绝”的违规能不让人拍案而起吗?近年来,在审计风暴的劲吹下,暴露出的违规资金问题涉及部门层次之高、范围之广、数量之多已经引起了社会的不满和高层的重视,一系列整改措施呼之而出。但令人遗憾的是一些违规资金问题是屡整屡犯、整而不绝。造成这种怪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每次有关部门在对违规资金整改时,总是给予违规部门以太多的整改时间了。
  拿三峡移民资金的违规问题整改来说,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去年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针对违规资金问题认真整改,坚决纠正,但到目前整改率只为83.8%。违规使用三峡库区移民资金的过程是短暂的甚至是有人大笔一挥的瞬间,但整改起来却是几个月还不能到位。这里面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不情愿把到手的资金再“吐”出来,在这种不情愿思想的支配下,拖延时间就成了它们的战术了,它们会拿出各种借口来搪塞有关部门整改是多么的难。
  如果有关部门给予违规资金问题整改太多的时间,正迎合了违规方的意图,它们会利用这段足够长的时间来完备手续,规避违规,把违规的变成不违规的,重大违规的变成轻微违规的。这样不仅不能保证整改的效果,而且还有可能在整改的名义下纵容了违规。因此,对于违规问题宜快刀斩乱麻,不给违规方太多的应对时间,让违规方措手不及。对于查处的违规资金使用问题,一律要求地方政府在短时间内先期收回或归垫,然后再开展整改工作。惟有如此,违规资金的整改才能有所成效,才能走出“屡整屡犯”的怪圈!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