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风暴”能撼动地方保护吗?
    2007-01-16    张刃    来源:工人日报

  在环保问题上,地方政府及主要官员的认识、态度、作为是关键环节,不解决“地方保护”、“地方利益”、“GDP情结”问题,“环评风暴”难以撼动高污染、高能耗项目扩张的根基
  新年伊始,国家环保总局再出“重拳”,对钢铁、电力、冶金、化工等82个严重违规违法的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点名通报,宣布首次启动“区域限制”的行政惩罚手段,对4个行政区域、4个电力集团的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停批、限批,并建议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见本报1月11日报道)。

  环保总局点名批评、挂牌督办违规违法项目已经不止一次,应该说不仅确有成效,而且引起全社会对环保问题的关注。此次启动“区域限制”政策,被舆论称为新一轮“环评风暴”,也确有新意和力度,其结果与影响值得期待。不过,纵观全国环保形势,人们又不能不心存疑虑:靠环保部门“单枪匹马”掀起几轮“环评风暴”,能够彻底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盲目扩张吗?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屡遭挑战,症结何在?怎样才能根治?
  先看全国环保形势的严峻。2006年,全国平均每两天发生一起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投诉比上年增加30%;国务院年初提出的能耗降低4%、污染物排放降低2%的目标并未实现。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要突破它,显然不是环保部门一家力所能及。
  再看环保部门的无奈。此次通报的82个违规违法项目,问题集中在未批先建或越权审批;审批虽严但跟踪监管不到位,在当地政府的庇护下环保制度流于形式;有的项目“毫不理睬环保总局要求”等等。这些问题涉及到“权限”、“地方政府”,环保总局似乎显得无能为力。
  环保部门毕竟权力有限,尽管它可以“建议”追究违规违法者的责任,但采纳与否、执行与否,只能听凭监察或司法机关发落。倘不能达成一致,甚或有人庇护,则不仅“建议”难落实,反而可能助长违规违法者的“底气”。
  启动“区域限制”,不过是环保部门不批或限批,而对那些根本不报告,也“无需”审批的项目则毫无作用。此次点名的唐山市70家钢铁企业,就有80%未经过环评。“区域限制”遭遇“绕道而行”徒唤奈何。
  新一轮“环评风暴”,环保总局已与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委达成共识。这表明国家级的相关机构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但这还不够。在环保问题上,地方政府及主要官员的认识、态度、作为是关键环节,不解决“地方保护”、“地方利益”、“GDP情结”问题,“环评风暴”难以撼动高污染、高能耗项目扩张的根基。
  不久前山西省环保局公布一项调查显示,九成多的被访群众认为环保应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但受访的超过九成的市长(厅局长)则担心加大环保力度会影响经济发展。这两个九成以上,很有代表性地反映了某些干部的政绩观与广大百姓的生存发展观之间的巨大反差。官员的认识觉悟尚不如百姓,其主政地方又怎么可能把环保摆上应有议程?为了GDP,为了政绩,有人就可能庇护高污染、高能耗项目―――这才是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屡遭挑战的症结所在。
  环境保护关系国计民生,更是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遏制污染、能耗,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地方的事情,各级政府、各个行业、全社会都有责任尽责尽力。环保总局此番下决心再掀“环评风暴”,表示一定要跟踪督办,3个月内分阶段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那么,人们希望看到成果,看到落实。比如,违规违法项目,该关的要关,该停的要停;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员,该问责的要问责,该处分的要处分,在打破“地方保护”、纠正发展观与政绩观上有新的突破,为新的一年环保事业开个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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