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文章从政府限权做起
    2007-01-10        来源:财经时报
  胡锦涛主席在2007年新年贺词中指出,2007年中国社会生活的重点将包括,“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以及“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
  对于前两个着力点,各方已渐有共识。但是一俟进入民生问题,就会争议四起。在关系民生的房价、学费、医疗费等诸多问题上,呼吁政府强势介入的声音不绝于耳。而某些政府部门也积极回应这样的声音,将民生问题的解决引到增加政府行政权限和财政预算的路径上去,似乎解决民生问题首先需要的就是政府扩权——似乎只有政府才能超然于各方利益,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指向,因此,解决民生问题,政府自然不遑多让。
  按照这一逻辑,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需要建设有限政府,而解决民生问题却需要政府扩权,该如何解决?其实,问题的根源在于,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政府是超凡脱俗的——政府的目标一定是社会福利最大化;政府也是法力无边的,由它来解决问题一定能够药到病除。
  然而,当代经济学、政治学的理论,以及今天中国的现实已经表明这是一种虽然根深蒂固,但是却经不起推敲的看法。
  政府不是超凡脱俗的,它与市场上的厂商和消费者一样,也是在一系列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在政府的治理结构不完备的时候,这种利益往往会异化为部门利益,甚至沦为少数利益集团的俘获物。政府也不是法力无边的,如果对政府的干预行为作成本—收益分析,效率未见得高,有时甚至造成社会福利的净损失。
  比如年年成为热点的房价问题,希望平抑房价,实现“居者有其屋”本来合乎民生,愿望美好;但是在现有的财税体制下,地方政府可以从高房价拉动的高地价中获得大量财政收入,实际上与推高房价的目标之间激励相容。
  而且事实表明,政府对于市场需求的感觉并不比一个开发商高明多少,出台的某些措施不仅模糊了市场与政府的边界,甚至加重了中低收入层的负担。此外,作为面向中低收入者的重要举措,政府在推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时候,使用多少资源,如何使用,公众无从得知,因此中低收入者福利水平未能改善,却出现了开着宝马车买经济适用房的闹剧。与此同时,一些权钱地齐备的中央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却继续盖房、分房,并且标准越盖越高,以“经济适用房”之名对本单位员工行准福利分房之实。
  因此,呼吁政府关注民生,控制房价的呼声每年都有,各种政策也次第出台,但是房价问题依然未解。在医疗领域,卫生主管部门“包而不干”;在教育领域,教育主管部门以有限资源倾斜重点高校,罔顾投入的边际效益已然低下。这一幕幕不都是现象不同,机理类似吗?而往往正是这些部门,对于增加行政权力和财政资源的呼声最高。
  种种教训表明,政府并不必然优于市场,政府也有失灵的时候。对于一个转型社会,各种利益格局处于重组之中,人们期望政府能够担当促进民生的责任,这本是政府职责的应有之义。但在转型时期,政府的边界尚未能划清的时候,常会伴随以民生的名义行部门利益和小集团利益之实,民生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带来旧体制复归。
  政府和厂商、消费者一样,并没有太多道德优越之处。当新一届政府以民生为工作的主要考量时,我们希望是暗含着这样的前提,即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限制政府权力,至少这两项工作在争议声中不会被有意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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