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让人忧虑的不是圣诞节
    2006-12-22    石勇    来源:新快报

  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一个不同之处是:它的技术规则和商业规则已经根本性地改变了“文化”的传输与接受形式。也就是说,在传媒营造出来的世界似乎就是我们面前的世界的今天,文化只有先通过一系列编码负载于某个载体身上传播,我们才可能对它进行“解码”接收。
  英国学者汤普森干脆指出,文化事实上已传媒化。不仅如此,文化在现代社会已经商业化。一种文化如果不具备消费价值,不能制成可供消费的商品,它就很难被人们“消费”吸收,占领大众的精神世界。
  这是一种深刻的“祛魅”:商业逻辑渗透到文化体系之中,按自己的意志对其进行了编码,把它拉到了市场上来销售。很难有一种具有消费价值的文化能逃过这样的命运。
  “圣诞节”从一个庄严的宗教节日,在现代社会变成一个任何一个人都可参与的狂欢,正是一种必然:在现代社会,一个人不管是不是宗教徒,骨子里都是“消费者”。
  在这样的情况下,抵制和拒绝“圣诞节”是相当艰难的,因为它会面对力量极为强大的商业法则和消费者偏好的阻击。对中国很多人来说,他们过“圣诞节”不过是对“时尚”的热衷或者屈从。而这一点正是商机。
  一个人过不过“圣诞节”是他必须受到尊重的权利。而当一个非基督徒宁愿过“圣诞节”时,我们只能说,这既不是“圣诞节”的错,也不是“商业法则”惹的祸,而是我们的传统文化在他那儿价值排序偏低。
  就此而言,最值得做的事情乃是去尽力“提炼”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重新建构已“沉沦”了的“文化主体性”。而“文化主体性沉沦”既与文化本身有关,也与政治、经济、人权等的“沉沦”有关。

(作者系知名青年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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