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油价新方案难道是涨价方案?
    2006-12-06    杨耕身    来源:《东方早报》
  酝酿已久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获重大进展。据昨日《东方早报》报道,最新方案显示,中国的成品油价将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的平均值为基准,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
  但令人意外的是,随着新方案公开,大量网友的评论所传达出并不乐观的预期,有的甚至得出油价仍将上涨的结论,如一位网友直陈:“直接告诉百姓油价又要涨了不就行了吗?干嘛绕那么大的圈子啊!”这难道是真的吗?显然,新的定价方案的确未能给予人们更大的期待。因为这一定价机制仍不见“市场”的身影。没有市场如何定价?这正是论者所质疑的:尽管发改委专家云集,但是真正论市场细节,他们知道的不一定比出租车司机多。从这点来说,新老方案之间又有什么本质不同?
  更重要的还在于,新方案更像一份“利润承诺书”。新的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的形成,是由布伦特等三地原油平均价为基准,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构成的。什么叫“适当的利润空间”,多大的利润空间才适当?石油企业员工高工资也在成本考虑之列?2005年中石油净利润1756亿元是否“适当”?同时,新方案甚至将“炼油成本”一并考虑在油价内。这也正是一位专家所指的,“新方案能更好地解决炼油企业亏损的问题。”网友大概也正是据此作出“油价又要涨了”的判断。
  炼油企业亏损严重一直众所周知。中石油和中石化持续调高油价,很大程度上也是基于这个事实。然而公众的质疑在于,炼油环节的数十亿元亏损相对于整个公司数百亿、过千亿元的利润来说,完全是微不足道的。在这种情势下,新方案要既保“适当的利润空间”,又保“炼油成本”,双管齐下,除了向消费者要钱,我们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中国油价问题的根本,其实不在于确立某种定价机制,实质在于垄断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之下,哪怕是一种初衷良好的价格机制,也很难不被公众怀疑,当然更难以彻底解决垄断行业变相牟取暴利的难题。公众对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并不乐观的预期,在于此;不久前发改委表示将强化对垄断行业的成本监管遭受质疑,亦在于此。公众永远不会质疑一支铅笔的定价,因为它是市场化的结果。真正的成本定价机制,只有在充分市场化的价格竞争中才能确定。如果不能放开,改革难收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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