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2014年中央决算报告指出,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58.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2.71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减少3.56亿元,公车费用减少5.28亿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87亿元(6月28日新华视点)。
有两个账本在6月28日披露,一个是2014年中央决算报告,一个是2014年度审计报告,都有很多看点。其中,前者披露2014年“三公”支出比预算减少12.71亿元,无疑是最让人兴奋的消息,这既是因为节约了巨额公款、减少了浪费,也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党风政风的改变。
自从2011年起向社会公布中央本级“三公”经费以来,该经费连降五年。这既是落实“八项规定”等禁令的结果,也是制定、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结果。据中纪委通报,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大部分涉及“三公”问题。
这就是说,2014年“三公”支出减少,首先归功于相关制度规定的出台及实施。其次归功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在执纪执法从严、社会监督踊跃的背景下,公职人员无论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还是因公出国,如果不依法依纪办事,是要冒很大风险的。
但在笔者看来,2014年“三公”支出比预算减少12.71亿元,还可能与预算安排资金较多有一定关系。数据显示,与2013年预算执行数相比,2014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3亿元,仅下降了0.04%。正因为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较多,所以,实际支出减少幅度就比较大。
假如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0亿元多一点,实际支出58.8亿元,这样的预算安排就比较精准,更有利于节约公款。因为预算安排资金越多,大手大脚花钱的可能性越大。因此,与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控制不合理支出,不如从源头——预算编制、审议环节控制不合理支出,以便把节省的钱及时用在刀刃上。
另外,“三公”支出比预算减少还与一部分“三公”支出转嫁有关。一种可能是,把部分“三公”支出列入其他科目,以其他名义报销了,自然而然,专门预算的“三公”经费就省下来了。另一种情况是,某些单位自己少动用“三公”经费,而是由其他单位为“三公”消费来埋单。
据2014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有的部门由企事业单位等承担出国(境)费用;33个部门和单位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或以租赁方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122辆;有的部门由其他单位承担公务接待费。这样一来,虽然节省了“三公”经费,但这种欠账迟早是要还的,而且由其他单位埋单同样容易隐藏腐败。
观察2014年度中央决算报告,应该结合2014年度审计报告来看。财政部向人大所作的决算报告,传递出很多令人振奋的信息,除了“三公”支出比预算减少外,2014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161.11亿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8.3个百分点。这说明公共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好。
但审计署所作的审计报告则披露了一些问题,例如,有的部门预算编报和执行还不够严格,“三公”经费、会议费等管理使用中还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信息系统建设统筹规划不够等。对于审计出来的问题,应引起有关方面足够重视,抓紧整改。
就“三公”支出比预算减少12.71亿元而言,有关方面既要从中感受到相关制度规定以及监督的力量,也要反思预算编制、审批、公开是否可以更合理,还要思考“三公”消费为何一再出现转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