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一个国家进步发展的原动力,但不是对摆脱危机困扰、改变经济低迷格局能起到立竿见影效果的“救市政策”。创新精神需要较长时间的孕育、发展,才能最终形成改变经济发展格局的活力。根据我们对硅谷、深圳、中关村等地的调研,大多数的创新型企业,他们进入盈利状态大致需要七到八年时间,即使随着IT技术的发展,这段时间也只是缩短至三到五年。所以如果仅仅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来判断它本身的好坏及其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无论是经济增长规模还是就业规模),都是不合理的。
从现有创新模式的成功经验来看,政府在其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众所周知,创新型企业的成功概率非常低,需要庞大的基数来促成成功者脱颖而出,而在最初投入资金的时点,不管是政府资本还是民间资本,投资者很难判断哪类企业未来会产生可观的利润。如果没有政府前期引导资金的扶持,民间资本很难形成内生动力去服务这些风险极高的创新项目。政府以少量资金投资大量企业,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扩大了创新型企业的基数,也为民间资金的进入腾出空间。
我们了解到,美国政府在硅谷模式中采取了“撒胡椒面”的方式:降低创新型企业的准入门槛,大大增加创新型企业的注册数量;在第三方投资团队(如天使基金、民间技术研发中心等)的技术评估的引导下,公平地、适度地给予通过筛选的各类项目以资金支持;在企业研发的中后期对评估价值较高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借鉴硅谷的成功经验,我们的政府也应该放宽注册门槛,对于大量创新型企业分别予以少量扶持资金,引导民间资金的投入,并根据专业团队的阶段性评估给予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缓解创新企业前期高投入低回报甚至无回报的压力。
在政府引导资金的支持下,我们还要加快培育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以提高这类投资风险释放的能力,否则民间资本投资这类创新企业的积极性就会大打折扣,从而导致投资好项目的机会丧失所带来的民间资本不得不大量进入他们不擅长的金融投资领域的问题,而由此造成的资产泡沫现象会严重阻碍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步伐,甚至使得政府扶持创新项目的努力化为泡影。同时民间资本的参与也能改善政府单独投资创新型企业效率不足的问题。
我们要注意到,对于创新型企业初创期的金融扶持,天使投资为代表的民间资本都会以持有相当比例的干股作为投资的前提条件。由于创新型企业需要金融扶持的时间比传统企业长很多,所以,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能够吸引风险偏好不同的各类投资者参与,让初期投资者转化资本、分散风险、获取回报的周期大大缩短。为此,上市审批制改为注册制应尽快实施,并要完善股票市场(新三板向创业板,创业板向主板,新兴板向主板等)的转板机制和退市机制。另一方面,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家也非常需要有一个补充股权市场的债券市场,这样他们就能够通过拥有经营主动权来贯彻自己的项目目标。
为了让创新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尤其是有利于上下游产业尽快分享其关联企业的创新成果,发挥产业链集聚效应,同时确保创新型企业的后续研发投入,我们还需要建立一个完善有序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