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地平均工资近期出炉,全国多地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社保缴费基数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不少网友感叹,自己的工资没涨但社保缴费提高,实际到手的工资变少,收入“被下降”。专家认为,中位数可能比平均工资更能反映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但不断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新华网、中新网6月18日)
我国“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企业与员工负担较重,原因之一就是社保缴费基数不合理。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等的规定,社保缴费以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纳基数,但由于社会平均工资统计不够合理——它依据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没有纳入低收入人群工资,这意味着社保缴费基数也不够合理。
尽管社保缴费越多,参保者退休待遇越高,但这会加重企业与员工负担,尤其对低收入者当前的利益损害较大,因为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是随着各地社会平均工资连年上涨的,低收入者要按高基数缴费,这样一来,低收入者实际工资就变少了,难怪不少网友感叹自己收入“被下降”。因此,如何不让低收入者收入“被下降”,值得深思。
对此,有专家给出两条建设性意见:一是工资水平中位数比平均工资更能反映全体就业人员收入实际情况,今后社保缴费应以中位数为缴纳基数。二是不断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尤其是要提高低收入者工资水平。
不过,这两条意见有利也有弊。比如,虽然中位数比平均工资更能反映实际情况,但却不能准确反映个体情况。再比如,不断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既会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也会受到企业经营情况、职工权益保障力度等影响。今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多个省份最低工资标准涨幅创近年最低,这就会影响到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
所以,社保缴费基数不妨与社会平均工资直接脱钩——最好的办法是每个人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其上一年的个人平均工资(即实际收入)挂钩,这样做至少有三大好处:其一,能让每个人的社保缴费基数更合理;其二,能避免低收入者收入“被下降”;其三,还能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增加就业和涨工资。
表面上看,社保缴费基数与地方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的操作比较简单,而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实际收入挂钩的操作比较复杂,实际上,每个参保人的上一年平均工资是很方便统计的,虽然具体操作上的工作量会大一些,但这种挂钩方式更合理更精准。
当然,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实际收入挂钩也不是一点弊端都没有——由于社保缴费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是相关的,如果低收入人群现在缴费少了,退休后的待遇也相应地少了。这需要有关方面或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增加低收入人群工资,从而实现多缴费;或财政对低收入人群参加社保加大补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