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日(2日)公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大额存单采用标准期限的产品形式,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大额存单是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大额存单与一般存单最大的不同是,大额存单在到期前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转让。市场对大额存单期待已久,大额存单的推出也酝酿许久。大额存单之所以引来高度关注,是因其通常被视为通向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公里”。不少国家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都曾以发行大额存单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连续扩大,存款保险制度也已实施,这些举措都为推出大额存单奠定了基础。此时推出大额存单,有利于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有利于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培育企业、个人等零售市场参与者的利率市场化定价理念,最终将帮助我国金融系统顺利完成利率市场化的历史性变革。
推出大额存单,在助力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同时,投资者是否有利可图?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既可以在发行人的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发行,也可以在第三方平台或其他合规渠道发行。这种便利的发行方式,与现有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的发售方式类似。在发行便利的同时,大额存单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因此其流动性高于定期存款和银行理财。这意味着,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以及较高利率的大额存单,有望成为机构投资者甚至普通百姓青睐的大众理财产品。
当然,尽管大额存单的利率通常会高过普通定期存款,但对希望“一夜暴富”的投资者而言显然不具吸引力——大额存单更适合风险厌恶型投资者和持有大量短期资金的投资者。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大额存单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短期资金。大额存单对提前支取通常有一定限制,但可在二级市场流通转让,持有存单的投资者通过转让,可实现短期资金按长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比如,投资者买入期限为5年的大额存单,持有1个月后卖出,其间的收益是按长期存款利率计算,投资者让短线资金通过长线配置的方式,获得了较高收益。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大额存单利率价格是随行就市的,当市场利率波动较大时,投资者在“短炒”过程中可能蒙受一定的损失。
推出大额存单,在让投资者有利可图的同时,对获准发行存单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也是收获不小的。相对一般存单而言,大额存单具有更高的稳定性,这可大大减轻“存款搬家”等因素带给银行的流动性及负债压力。大额存单是我国金融改革步入深水区后,围绕利率市场化推出的重要改革举措,从目前情况分析,其推出有益于市场各方。但作为一种新型金融产品,大额存单由于可在二级市场转让,这让它有可能成为一种潜在的投机炒作产品,进而引发较大市场风险。
监管者应该未雨绸缪,在积极引导市场建立自律机制的同时,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确保未来的存单发行交易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