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再次集中部署“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案件查办工作,共涉及12起异常交易类案件,这些案件主要针对“多个主体或机构联合操纵股价,利用天价标杆股影响市场估值、联合操纵多只或一类股票”等六类新型市场操纵行为。笔者认为,打击市场操纵是目前所有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唯有如此才能让市场正本清源。
目前不少投资者投资股票已经不看公司基本面、不看业绩,原因是当前炒作凶猛、天天持续涨停的往往不是绩优股,而是机构大资金把持的“庄股”,散户要快速获利就只有练好识庄、跟庄本领。资金源源不断流入庄股,推动其不断上涨,而没有庄家关照的个股就像没娘的孩子,市场形成“庄股”恒强、赢者通吃的局面。
而庄家所选择的炒作标的,多是小盘股、新股,这些股票流通筹码少,容易操纵,老鼠仓潜伏其中牟利机会更大。另外,业绩平庸或者垃圾股也往往是庄家的至爱,因为绩优股被一些价值投资者抢先进入,庄家要搜集筹码并不容易,而收集垃圾股筹码就相对容易得多。业绩平庸股基本面虽不行,但却可炮制一些题材概念继续给投资者以新希望,相反,绩优上市公司业绩要上一个台阶并不容易,但业绩平平上市公司却可描绘未来美丽发展蓝图,由此,市场形成炒作“市胆率”和“市梦率”的风气。
市场操纵危害巨大,它让股价信号失真,误导市场资源配置;高高在上的股价缺少基本面支持,市胆率、市梦率为市场留下崩盘隐患;一些原始股东借机大肆高位减持获得暴利,加剧社会贫富分化。市场操纵破坏市场公平估值体系,垃圾公司估值奇高、活得非常滋润,公道正派不去跟风制造题材的上市公司却难获得相应估值,在这样的市场搞并购,很可能是垃圾公司并购绩优公司,此类行为违反了基本的经济规律,也违背了优胜劣汰这一最基本的市场经济道德,长此以往,将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甚至社会价值观产生严重的副作用。在市场操纵环境下,价值投资者信心受到打击,让更多的人摒弃价值投资理念,投机文化在这种恶性循环中进一步“发扬光大”。
市场操纵横行,决定上市公司股价的不再是上市公司基本面,而是所谓的庄家实力以及利益各方对股价的需求,散户投资者的“智商”必须与庄家合拍才能跟庄获取暴利,市场操纵还衍生出种种乱象,例如,目前上市公司在遇到大股东等减持、业绩预减、重组宣布失败、黑天鹅事件时,股价不跌反涨,另外公司改名攀附热门概念就涨,市场形成各种匪夷所思的奇葩投资逻辑。
但是,庄家绝非慈善家,操纵者利用资金、持股、信息等优势操控股价,尽管股价拉抬时让散户也心花怒放,但却是笑里藏刀、图穷匕首见,庄家高位筹码出得差不多,股价就会转势向下,从而将股民套牢闷杀。
目前庄家的操纵手法,花样翻新、升级较快,已经形成二级市场庄家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券商研报发布、媒体舆论宣传等海陆空式不留死角的全方位立体作战局面。
如果不及时阻止市场操纵,中国股市过去多年取得的一些进步,甚至有化为乌有的危险。目前A股市场操纵可能远甚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股市草莽时期的操纵,当时华尔街有很多以股市操纵为职业的“强盗式”资本家,华尔街信奉的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社会达尔文思想,中小投资者难以得到保护,查尔斯·庞齐发明的“庞氏骗局”也在这一时期出笼。1929年美国股市崩盘,由此推动了《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颁布,而后者对证券操纵和欺诈进行了界定,并促成了证监会的建立。此后,美国股市秩序才发生明显好转。
笔者认为,目前A股市场各种乱象纷纷扰扰,表现各异,原因很多,但市场操纵是突出的不良现象之一,打击操纵可以说是目前所有问题的重中之重,这个问题不容回避也难以回避。虽然《证券法》、《刑法》等对市场操纵规定尚需进一步完善,但毕竟也有了相应规定,当下关键是要解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问题,市场对此极为期盼。而对于涉嫌操纵犯罪的,笔者建议公安部门可以主动出击展开独立侦查,无需等待证券监管部门是否介入调查,要以《刑法》等法律大棒对市场操纵予以最为沉重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