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的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显示,剔除财政补贴后,2015年养老保险“亏空”将超过三千亿元。“现在中央已经明确决定国有资产划拨社保,而且也成立了部际工作小组,已经进入实施过程中。”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告诉记者。不过,具体操作机制如何确定目前仍是各方博弈的焦点。(5月12日《经济参考报》)
划拨国资充实社保无疑是合情合理的,相关部门和官员对此也认同。社会保险的基本属性是保险,而不是公共财政属性。1997年以前社会养老制度没有建立,企业职工没有缴纳社保不仅形成了社保缺口,也催生了巨额国有资产,只有通过划拨国资充实社保,才有条件降低社保缴纳费率。
养老缺口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不解决缺口问题,别说降低社保费率,如何保证现有的社保体系正常运行都是问题。正是因此,围绕如何解决养老缺口问题,引发了很多讨论。其中不少和社保部分相关的学者和官员的建议,都提到增加个人缴费,把个人账户做实,或者干脆早日实行延迟退休制度。理性地看,这些建议从经济学上说都是有道理的。但人都有自利的考虑,当然不愿意付出更多。解决养老缺口、降低社保费,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以上措施外,确实有必要认真考虑通过划拨国资充实社保。
我们正在推进国企改革,划拨部分国资给社保部门,不存在国资流失的问题,客观上也有利于改善国企的治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保缺口的压力丝毫不小,解决养老缺口的问题早晚要面对。中国的老龄化人口比例越来越高,我们的近邻日本是在整个社会老龄化既成事实的情况下,大量老龄人口被迫就业的,以至于养老负担非常重,对此我们当引以为鉴。越早致力于解决养老缺口问题,越早开始解决中国养老制度的公平性问题,对于中国社会的长期稳定越有利。从社会公平和国企责任角度看,国企承担起养老缺口的部分责任实在不由推脱。
具体而言,是划拨国企的资产还是利润来补充社保,作为政策细节和技术问题,有待进一步商榷研究。譬如山东在国资划拨社保基金尝试上已领先迈出一步,将30%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到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其他地方采取哪种方式?应该说,这两种方式各有好处,都可以考虑,各地及作为国家队的央企可根据实际因地制宜。无论如何,让央企或者国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为公众的社保承担部分责任并不为过。
近年来,财政新增养老补贴一直维持高位,但和养老金潜在缺口比较起来,实在是杯水车薪。同时,我们的社保费率偏高,高于不少经济发达国家。而这其中,企业缴费比例不小,企业负担过于繁重。如果划拨部分国资给社保机构,则一方面减轻财政的负担,可以让公共财政的钱用于更多社会民生领域,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另一方面,也等于给中小企业减负。如上所述,总而言之,划拨国资充实社保无疑是多赢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