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中新网5月5日)
被热议半年多的药价市场化改革,其最终方案终于露面了。从《通知》看,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其他药品均取消政府定价,通过不同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如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专利药品通过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公众最关心的,其实还是此次市场化改革后药价会不会上涨?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绝大部分药品的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但药价最终如何,尚待观望。显然,大部分人对药价市场化改革还是持肯定态度的,因为政府定价容易造成价格扭曲,今后由市场配置医药资源更有利于形成合理的药价。
尽管药价市场化改革值得期待,但改革能否成功,关键还在于配套改革能否到位。取消政府定价只是第一步,如何走好以后几步更为重要。比如,如何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就关系到此次改革的成败。目前,《通知》对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的表述过于简单,只有系统改革药品采购体制、机制,才能促进药价回归合理。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实施多年,“看病贵”仍未解决,业内人士往往把矛头指向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指出采购体制有问题,即招标机构既不采购药品也不付款,违背了“医疗机构是招标采购的主体”的原则。
在笔者看来,现有药品采购体制、机制都应该重新构筑,既要参考业内意见,也要参考公众意见,例如,既然坚持集中采购,就应该允许医院二次议价。如何发挥医保控费作用,也关系到改革成败——必须改革现有医保支付模式和制度。
《通知》对“医保控费”的表述同样较为简单,还需专门的改革方案。从目前一些地方试点“医保控费”来看,是基于招标价格的控费。如果招标价格不合理,医保自然难以控费。笔者建议,医保应建立单独控费机制,独立操作,不能依赖招标价格,这需培养医保部门独立核定医疗费用等方面的能力。
药价市场化改革也离不开公立医院改革,只有取消以药养医,让医生远离药品的利益纠葛,药价回归合理才有希望。但到目前,取消“以药养医”还未全面铺开。
另外,新药审批制度也有待改革。药价之所以难以下降,与此有很大关系。据悉,全国目前七八千种药,却批出来十八九万个药号;一种药有几十个号,同样的药品药价相差十几倍。如果不改革新药审批制度,很多旧药换个“马甲”拿到药号后就会高价销售。另外,新药审批中存在的腐败现象,也需要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