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4月20日新华社)
剧毒、高毒农药大面积用在农作物上,造成的农药残留会严重威胁人体健康,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知识,而是已经被无数次提及的常识。将淘汰剧毒、高毒农药纳入到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讨论范围中,体现了依法治理农药残留问题的态度。然而,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十分普遍,此前已有的相关规定约束性有限,不得不通过立法来寻求更有效的治理。
前不久,山东青岛多位市民因食用“问题西瓜”住进了医院,后经监管部门初步查明,这些“问题西瓜”来自海南,存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其中检出的农药“涕灭威”,更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毒性颇大的“涕灭威”为何能躲避过监管继续使用?还有多少类似的剧毒、高毒农药游离在监管之外?在淘汰剧毒农药的问题上,还有一个常识必须被提及,那就是不管是条例、规定,还是法律,只有不折不扣地执行了,才能够成为刚性的规则,否则,便只是一纸空文。淘汰剧毒、高毒农药纳入立法的考量之中令人期待,但还是得先问一句,监管准备好了吗,相比立法层面的升级,监管方面的升级或许更为重要。
在农药使用问题上,监管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还是以山东青岛发生的毒西瓜事件为例,海南也曾明令禁止使用剧毒农药“涕灭威”,但依然被一些农户用于西瓜种植。大量本被禁用的剧毒农药顺利生产并一路畅通地进入市场,并最终用在瓜果种植上。在剧毒农药的生产、运输,以及销售使用环节,监管都可谓形同虚设。违规生产、使用剧毒农药是为了节省成本,以获得更多利润。而只要存在不正常的利益纠葛,权力就会失其本分,因此,监管不力不仅是工作作风问题,也可能存在腐败问题。那么,淘汰剧毒、高毒农药,首先要实现的其实是监管的归位。只有监管部门负起了应有的责任,剧毒农药的生产和销售环节才能得到有效的监管,这是源头治理的第一步。
而要彻底的杜绝剧毒、高毒农药在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草药材等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的农作物上的使用,还须大力推广低毒农药,使得剧毒、高毒农药失去市场。在现实中,种植户们往往只算经济账,如果低毒农药仍然昂贵,而剧毒、高毒农药仍然是“物美价廉”,那么对于高毒农药的市场需求就会一直存在,也就难以实现彻底淘汰。因此,解决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问题,农业部门很有必要大力支持新型低毒农药的研发,并根据市场情况,对生产低毒农药的企业和使用低毒农药的农户进行专项补贴。如此,剧毒、高毒农药才会彻底失去市场。
实现农药的低毒化、高效化,既需要监管模式的升级,也需要根据市场规则设计出可行方案。农药残留问题关乎每个人的健康,不管淘汰剧毒、高毒农药最终会不会写进食品安全法,我们都必须尽快行动起来,去直面源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