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主动退市案多输结局的警示
2015-04-08    作者:皮海洲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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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二重在要约收购截止日发布结果公告,截至4月3日,国机集团预受要约的股东为12759户,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合计11259万股。因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不足1.71亿股,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发起的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这意味着,由*ST二重率先尝试的中国首单主动退市模式案例正式宣告失败。
  这无疑是一个多输的结局。因为根据主动退市制度的规定:主动退市公司可以随时向其选择的证券交易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而强制退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间隔期届满后,可以向其选择的证券交易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ST二重主动退市案流产,这也意味着该公司在退市之后将失去随时选择重新上市的机会。
  而作为投资者来说,*ST二重失去随时选择重新上市机会,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损失。而更重要的是,在投资者接受要约收购条件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很快拿到国机集团的要约收购款,即每股2.59元的要约收购价格。而且这个价格较停牌前*ST二重的市价高出10%。而在要约收购失败的情况下,*ST二重将进入退市整理板,其股价面临着进一步下跌的可能性。这也意味着持有*ST二重的投资者将面临着更多的投资损失。
  但这种多输局面的出现几乎是可以预料到的。虽然国机集团于今年2月17日公布了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决定自2月26日起向*ST二重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而且这次要约收购*ST二重方面打出了“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旗号,但实际上,这次要约收购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是明显的。因为本次要约收购的价格每股只有2.59元,远远低于该公司股票2010年IPO时的发行价8.5元。这意味着如果要约收购成功,公众投资者每股将损失约6元。这无疑是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损害。这也是中小投资者拒绝国机集团要约收购进而导致A股市场首例主动退市案流产的最主要原因。这实际上也是*ST二重中小投资者所进行的一次无声的维权。
  应该说,*ST二重中小投资者所进行的这种无声的维权行为是值得肯定的。它为未来拟选择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敲响了一次警钟。上市公司选择主动退市固然值得肯定,但上市公司在选择主动退市的时候,务必要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那种在口头上保护,实际行动中却损害投资者权益的做法是行不通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必须落在实处。
  更重要的是,主动退市制度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要体现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比如大股东或其他收购方的要约收购价格,应该参考该股票的发行成本。如果上市公司高价发行而低价收购,这本身就是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一种损害。*ST二重中小投资者因此选择用脚投票,这其中的启示应该为中国股市所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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