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大受青睐和推崇。所谓“医养结合”,是将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将护老中心和老年医院相结合,将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这种养老模式似乎完美无缺,但却可能因为过于理想化而显得不切实际。因为医疗服务和社会服务是需要区分清楚的,所以要谨防医保经费被转至养老机构,否则就可能产生误区,甚至变异为一个陷阱。 发达国家都把医疗服务和社会服务作出区割,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医疗服务的人工成本过于昂贵。 一个人在健康状况出现问题时,无疑需要医疗服务。首先是对身体进行检查,确诊病患,然后就要进行治疗。以上的诊疗过程,一般都是在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进行的。据了解,美国病人住院的平均时间只有七天,而中国病人住院的平均时间是美国三倍,这在有些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因为无论是医院还是医生,都是稀缺资源,提供服务的成本都非常之高,所以医院和医生应该尽可能为更多的人服务,要使医院的病床尽快轮换。 接下来,对被要求出院的病人实行不同的制度安排:一种病人是可以痊愈、恢复健康的,他们就带着医生的医嘱住进康复医院,直至恢复健康;另一种病人是不可能痊愈的,他们更需要的是日常生活照料,而在医疗方面重在保守地控制病情。针对这两种不同的需要和相应的制度安排,就有了医疗服务和社会服务的区分,从进医院诊断治疗到接受康复护理直至痊愈,都归属于医疗服务;而以日常生活照料为主的,则属于社会服务。两种服务区别对待的原因就是要避免医疗服务的高成本。 在中国,虽然医生的挂号费看来不高,但却转移到药费上去了。后来虚高的药价引发公愤,降低药价成了医改的重点。但是医生的人工成本还是需要补充的,于是就又有了过度检查等新的转移方式。当过度检查又被盯上时,那下一个转移目标有可能就是长期照护。尤其是用医保基金来支付长期照护的费用被当作经验推广时,就是一个潜藏的陷阱。 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是非常脆弱的,当年重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时,正遇上本来就不太富裕的国家财政被“两个确保”(确保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和确保下岗工人的生活费)弄得捉襟见肘很难堪,所以确定的原则就是“绝不搞第三个‘确保’”。这造就了此后国家财政吝于投入的“路径依赖”,于是就有了以上所说的种种转移。 国际经验告诉我们,国家财政不对医护人员的人工成本进行投资,“看病贵”是无法解决的,尤其是在中度和重度老龄化社会中。医疗服务和社会服务必须区分开来,如果把对老人的长期照料弄进医保里,以医保来支付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将来麻烦就大了。何况,这样的“经验”是不可能覆盖全民的。因此,以医保经费入住养老机构又会成为少数人的一种特权。 当然,养老服务机构需要配备内设的有医保资质的医护部门,也需要有行医资格的医生和护士,从这个意义上讲“医养结合”没有问题。然而,养老服务机构仍然是以生活照料为主,重要的是要落实老人的医保待遇,驻院的医护人员的职责是对老人的健康状况进行监视,而真正有大病时还是要送医院。按医院的模式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就更是不对了,因为在生活体验和感受上,医院模式毫无疑问是“非宜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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