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正进入结构性改革的发展新阶段,外资来华也有望呈现“量大质更优”之势,中国正在步入吸引外资2.0时代。
中国成为全球最大外国直接投资国
近一段时期,随着中国反垄断调查的纵深展开,以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出台,担心抬高外资进入中国门槛,以及认为中国开始实施“投资保护主义”的看法就此起彼伏,中国真的要关上开放大门了么?
整体而言,认为中国“投资保护主义”抬头的看法与数据并不完全相符。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跨国直接投资统计数据,从1992年起,中国已连续22年成为吸收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即便是金融危机后的2008至2014年,中国每年新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都在2万家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虽然也有波动,但总体依旧上升,从2008年的924亿美元增长到2014年的1195.6亿美元。近期,联合国贸发会议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第一大接收方,显示中国仍是全球范围内对外国直接投资最具吸引力的经济体。
事实上,中国经济参与并全面融入全球化,就是从对外开放开始的。外资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对外资的态度也一向都是积极开放的。但是,近些年,随着国际经贸格局的变化和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的需要,中国不可避免地要对外资投资领域和投资法律做出适时调整。例如,为保护资源和环境,对重污染和高能耗及产能过剩产业的外商直接投资加以限制;为解决分配不公问题,较大幅度地提高了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待遇和最低工资标准等;特别注重保持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相对稳定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为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力求让企业在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下竞争,逐步取消了“超国民待遇”。事实上,全球许多国家都不会将“超国民待遇”常态化,各国都是根据本国具体情况和经济发展新阶段对外资政策进行调整,由“超国民待遇”转向“国民待遇”。
中国需通过改革适应新趋势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全球贸易出现了重大调整,出现了由倡导“自由贸易”转向“公平贸易”的新趋势。国际上,围绕“准入前国民待遇”、国有企业的竞争中立、负面清单管理、公平市场竞争,已经形成多项全球关注的议题,这对中国的国内法律制度和市场环境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中国需要进一步通过改革适应这些新趋势的变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新一届政府放松外国资本准入,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实施负面清单制度。2014年,在国务院批准的相关扩大开放措施的基础上,进行了负面清单的修订。2014年修订的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调整为139条,调整率达26.8%。数据显示,上海自贸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备案设立比例达到91.3%,提高了政策透明度和便利性。
近期,针对外商投资,商务部正在起草新《外资法》草案,有望将《公司法》、外资三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并,出台统一的《外国投资法》,更有利于逐步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推动统一准入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制度全面接轨。
顺势而为才能趋势而上。外资与正在经历深刻调整的中国经济一样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节点,相互选择、融合仍将继续。当前,中国经济依靠人口红利、土地成本和环境成本形成的
“投资成本洼地”效应逐步减弱,过分依赖增加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的增长方式已经难以持续,必须增加人力资本、技术进步、创新研发的投入。中国对外资的选择变了,中国更需要那些投资于新增长领域的外资。比如,新修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就在鼓励类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等条目。一些有远见的跨国公司也在积极利用新规制,抓住中国结构转型的新机遇,开始在战略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领域积极布局。
外资来华有望“量大质更优”
根据中国商务部数据,去年中国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约为663亿美元,同比增长7.8%,占比升至约56%,相比传统制造业由于人力成本、要素成本上升而出现12.3%的下降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联合国贸发报告所显示的外资投资行业分布看,2014年服务业外资流入增长较快,已经占到总量约56%,其中分销服务业、运输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规模较大;而制造业吸引外资金额下滑,占总量的比重继续下降。
随着中国展现出越来越强的创新活力与潜在的巨大购买力,外资来华也有望呈现“量大质更优”之势。事实上,全球目前出口增值的近一半来自服务部门,全球直接投资总存量的60%以上都流向了服务业,服务要素已成为决定全球价值链利益分配的关键要素。为此,中国政府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推进服务领域的投资自由化,鼓励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支持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扩大利用外资,推进服务业开放进程。外资市场准入大门将进一步打开,将吸引更多国外高级生产要素,如技术、人力资本等来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