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够全国人民动员起来一起想办法,帮助交通部把这个账本理理顺,还不知道人家领情不领情。
2014年12月23日,交通部公开了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的账本。这是一个好事情,因为原来我们都不知道国家收了那么多买路钱都去干了些什么。现在,我们总算知道了,10元过路费里面有8.62元用于还债。我的老天,如果这是个家里管账的,我们是不是要炒了他的鱿鱼?怎么能管成这个样子呢?无奈交通部是老爷,想炒人家鱿鱼是不可能的,只能够全国人民动员起来一起想办法,帮助交通部把这个账本理理顺,还不知道人家领情不领情。
我们首先把全部的收费公路分为两类,高速公路和非高速公路。交通部通报了总数和高速公路的数字,所以,我们通过减法就能很容易算出来非高速公路的数目。由此我们一下子就可以发现:高速公路736个收费站管理了将近10万公里的收费工作,而非高速公路差不多1000个收费站才管理了将近5万公里的收费。这个效率相差的可不是一点点。我们可以计算出每个收费站所管理的公里数,用来描述管理工作的效率:非高速公路每个收费站管57公里而高速收费站能够管理136公里,高速公路完胜!
为啥我们要纠结于这个管理效率呢?因为这个管理工作不是别的,就是为了收取过路费。也就是说,这是收取过路费的成本。看起来,我们首先想省钱的话,应该考虑放弃非高速的收费,因为它们的效率太低,而成本又太高了。
交通部报告了全部的管理费(含其他),一共是561亿元,分摊到每个收费站就是3247万元。以此简单推算(可能不准确,因为高速收费站或许比非高速的成本高一些):非高速的收费站总成本是322亿元,而高速收费成本总的只有239亿元。
那么这些收费站的收益呢?也就是它们收到的过路费有多少呢?交通部的通告说:2013年总计收了3652亿元的过路费,其中高速公路收了3316亿元,不难看出,非高速的过路费收入只有336亿元。也就是说,过路费减去收取过路费的管理成本,非高速公路仅仅能够剩余14亿元!这个钱连养护费用都不够,又如何能去偿还债务的本息呢?
所以,用收取过路费的办法来经营非高速公路已经彻底失败了。现在我们的非高速公路还有3022亿元的债务余额,只是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的10%都不到,但是如果我们继续用这样的收费站收费的办法,我们的债务余额非但不能减少,还会越还越多。相反,如果我们能够用燃油税的办法来偿还这个非高速公路的债务余额的话,只需要用一年的汽柴油燃油税就够了。因为我们全国全年消费汽柴油合计大约2亿吨,也就是2700亿升左右,而现在的汽油燃油税是1.4元,柴油是1.1升,平均每升1.25元。这么算起来应该是3375亿元。
而今年11-12月间,我们政府已经两次上调燃油税,合计上涨40%。把这个已经上涨了的燃油税水平保持3年,那么仅仅用多收的钱就已经足以支付全部的非高速公路债务余额了!我们又何必继续保持这992个收费站呢?如果我们不砍掉这些收费站,不用燃油税去偿还掉这3022亿元的债务余额,那么我们每年不仅要支付336亿元的过路费,还会增加我们的债务136亿元(150亿元的利息减去14亿元的结余),这样欠债越来越多,恐怕交通部的老爷也很是头疼吧?
另外,交通部所谓的亏损661亿元是不靠谱的说法,因为其中包含了归还本金的1440亿元,实际上,如果不包含归还本金,毛利润是779亿元,并无亏损。换句话说,要还也只能每年还本金779亿元,又如何能还出1440亿元来呢?如果能够按照上面的说法,用燃油税偿还非高速的债务,那么每年就可以节省下150亿元的利息和322亿元的管理费,当然也减少了非高速收费336亿元,合计136亿元,那样的话,每年能够归还的高速公路本金就可以提高到9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