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席卷基金、私募、保险和券商等机构的“老鼠仓”稽查风暴,让长期在资本市场吞噬投资者财富的各类“老鼠”人人自危。在“捕鼠神器”大数据系统助力之下,证监会自去年9月以来已立案调查“老鼠仓”案件41起,涉及20家各类金融机构,39名个人被移送公安机关。
从披露的信息来看,“老鼠仓”在整个金融链条上都有迹可循,从传统的公募基金、券商资管部门,到保险公司旗下资产管理公司,再到托管银行工作人员,“硕鼠”无处不在。虽说在大数据监测的“照妖镜”下,一些违规人员现了“鼠影”,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违规行为都得到了惩治。
由于“老鼠仓”操作本身隐蔽性极强,链条覆盖面广,客户遭受的往往是难以察觉的隐性损失,极易在市场波动中隐没,所以,发现此类违法行为的难度极大。又加之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面临不同的监管制度,多头监管易让部分别有用心之人钻空子。以近期保险业曝出的多起“老鼠仓”为例,保险机构虽然公开参与证券市场交易,但没有明文禁止从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通过亲属、朋友等的账户过桥走账,成了相关人员“老鼠仓”操作的常见手法。
可见,对于“老鼠仓”的监管,除了不断提升技术层面的“治标”手段外,还需要在“治本”上下足工夫。
一方面,需加大对“老鼠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典治乱,加大民事赔偿责任,引进公益诉讼,引入惩罚性赔偿,并且在对违法者严惩不贷的同时,必须铲除老鼠仓生存的土壤和温床,改变基金、私募、保险和券商等机构无需为“老鼠仓”担责的状况,让其担负连带责任,促使机构加强内控制度。
另一方面,各个金融监管部门还应群策群力,劲往一处使,统一监管标准,有必要时联合执法,形成完整的体制机制“保障链条”,集中力量对付那些露出马脚的“大老鼠”。此外,资产管理业还需完善内部治理规则,形成诚信的市场环境,鼓励客户以“用脚投票”的方式监督潜在的“老鼠仓”行为,金融机构的相关从业人员也要常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恪守职业道德。只有从制度至监管、从金融公司风控到基金经理职业操守的各个方面均加以提高完善,才能真正做到保护众多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根基,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