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11月底,我国P2P网贷运营平台数已达1540家,预计全年总成交量将突破2500亿元。但是,平台事件频发、风险不断加大、监管严重滞后等方面的问题也在不断暴露,导致网贷业进入起步初期的该不该继续发展、如何发展的争论之中。
说实话,网贷业务发展到今天,再讨论该不该发展,实在太过落伍、保守了。因为,以P2P为核心的网贷业务,正在向两端不断延伸,寻找网络金融与现实金融有效衔接的途径,如现实业务交由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公司来负责等,而前端也不排除会出现新的变化,甚至银行为其提供支撑的结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对网贷业务的监管,就成了最为重要、最为紧迫的一项工作。
然而,恰恰是这项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迄今没有出台规范的监管制度,没有统一的监管办法,除一些地方出台了地区性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之外,管理层除了一些原则性表态、象征性要求之外,并没有真正能够对网贷业务起到约束与规范作用的具体办法与措施。因此,网贷业仍处于无拘无束状态,仍然无法有效避免各种问题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除民间资本之外,国有资本、金融资本、证券市场资本等也都在充分酝酿,准备进入到网贷业。特别是地方国有资本和金融资本,为了寻找新的发展之路,都准备进入网贷业务。这也毫无疑问会使网贷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平台,步入新的发展阶段。但是,挑战最多的还是监管工作怎么抓,监管如何才能确保网贷业不再发生更多问题,如何才能确保网贷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既然网贷业发展是一个不可改变的趋势,那么就应当积极地、正面地去引导和促进其发展,使其不偏离正确的发展轨道。如果从起步阶段就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偏离正确的发展轨道,对这个行业的发展是会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的,会严重损害这个行业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而这,恰恰是中国许多行业发展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问题。
在监管问题上,似乎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习惯于以大乱达大治。也就是说,很少有行业和部门能够把监管工作走在前面的,或能够与行业发展同步推进的。
网贷业已经诞生整整七年了,发展迅速,各类问题频频爆发,可监管制度却迟迟跟不上节奏。我们不禁要问,是否也要等网贷业务出现像社会集资那样的严重问题,才会出台相关的监管制度与办法呢?监管制度是否只有用惨重的代价才能换来呢?
也许有人会说,由于网贷业是一个新兴行业,到底会出现怎样的问题,监管层也说不清,所以,相关的监管制度也就很难诞生。但是,网贷业除了具有互联网的特征之外,不就是金融业特征吗?将互联网特征和金融业特征结合到一起,将两类业务可能存在的问题整合到一起出台相关的制度和办法,不就可以有效弥补监管不足的矛盾吗?纵然还有漏洞,也可以随时弥补呀,为何要等到矛盾集中爆发、问题大量出现以后再采取补救措施呢?
由于金融业、保险业、证券业都在不断加大创新,但从总体上讲,对网贷业的发展没有构成威胁。也就是说,网贷业快速发展,仍然是一种趋势。如果监管跟不上节奏,就真的很危险了。消除网贷业七年之痒,没有更好的办法,就是加大监管力度,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确保网贷业不出现大量诈骗、跑路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