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的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去年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3652亿元,支出4313亿元,年度亏损661亿元。交通运输部首次汇总发布的这份公报,瞬间激起舆论对公路收费的种种讨论。
其实,在公众对公路收费积怨成潭的语境下,一份与公众期待相差较远的“巨亏公报”激起千层浪,实在情理之中。那么多的路桥费、燃油税都去哪了?如果是巨亏营生,为什么还有许多企业跃跃欲试,都想从公路收费中分一杯羹?囿于信息不对称,普通公众无法从“公报”找出破绽,不免疑窦丛生。
从发布主体来看,在现行体制下,交通管理部门既是收费公路管理者,往往也是建设方和收费方,如果没有经过第三方严格审计,其发布的数字是否准确,公众有理由怀疑。公报中的一些细节也经不起推敲,譬如去年运营管理支出达457亿元,比公路养护的390亿元还要多。这是为什么,是否有“跑冒滴漏”?此前,审计署曾对18个省份的高速收费进行专项审计,就审出不少问题,包括人员超编、高额福利、挪用资金等等。如果不是政策性亏损,而是经营性亏损,公众有什么理由替经营不善埋单?
公众的更大疑惑在于,购车时缴纳了车购税、加油时缴纳了燃油税,这两种税收都应该用于公路建设与维护之中,为什么公众却感受不到,每次上高速还要缴纳不菲的路桥费?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9年成品油消费税改革的当年,成品油消费税是2024.7亿元,2010年成品油消费税是2403亿元。随着燃油消费量的提高,以及不久前提高了燃油税,可以肯定的是,这笔钱只增不减。每年车购税燃油税是多少、都用在了什么地方、对收费公路贡献率有多高等,似乎都应该给公众一本明细账才是。
收费年限是另一个舆论焦点。交通运输部在其官网挂出文章《中国特色的收费公路政策功不可没》,像是在总结,也像为该项政策长期存续背书、吹风。去年,该部曾经组织起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中增加多种延长收费年限的规定,并删除现行条例中“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一条,引发过争议。对此,我们应该一分为二地看。上世纪八十年代,公共财政严重不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算是务实之举,对我国公路建设确实功不可没,为此埋单的公众也能够理解。可是,2014年我国经济总量有望突破10万亿美元的历史大关,还要将当年的权宜之策无限期延续,就值得商榷了。
哪怕公路收费政策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有延续必要,那也要以理服人,晒出让公众信服的账本,进行大范围的公开听证,取得民意的最大公约数。不能单方说一不二,甚至无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精神,为收费公路延长收费开方便之门。